一、从众的含义


心理学家Myers认为从众(conformity)是个体在真实的或想象的团体压力下改变行为与信念的倾向。而弗兰茨(B.Franz)则把从众定义为对知觉到的群体压力的一种屈服倾向,尽管表达上有差异,但都指出了这一概念的实质,即从众是一种在压力之下发生行为改变的倾向。
从众行为的本质,是个体受到某种社会影响作用之后,所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行为反应。在日常生活中,参照群体、群体规范与群体压力是广泛存在的,个体在受到群体的暗示或提示时,会被引导去从事群体要求或期待的行为或对情境做出一定的反应。
从众行为作为个体处理与群体关系或与情境关系的一种方式,是个体在日常生活中自我调节、适应社会环境的一种普遍心理机制。
日常生活中的从众,可以表现为在临时的特定情境中对占优势的行为方式的采纳,如助人情境中跟随大家旁观等,也可以表现为长期性的对占优势的观念与行为方式的接受,如顺应风俗习惯、传统等,还可表现为现场的对多数人意见的赞同,如开会形成决议时进行举手表决,少数派会由于多数人举手的压力转而也举手赞成多数人意见。
社会生活过程是一个群体互动过程,群体成员在互动过程中不断获得各自需要的信息。任何一个人,无论他怎样聪明,他的知识都是有限的,在适应他所遇到的每一种情境时都需要有环境特别是群体成员的引导。因此,个人需要用从众的方式在最大可靠程度上使自己迅速适应一种自己缺乏判断资源的情境。
从众的行为方式对于个人具有重要的社会适应意义。一个社会从社会功能的执行到社会文化的延续,保持多数人的观念与行为一致都是必要的,社会有共同的语言、共享价值观与共同行为方式,社会成员之间的交往才能够顺利进行,社会作为整体才能够顺利运作和延续,从个人的角度说,一个人只有在更多的方面与社会的主导倾向保持一致,才能够适应其赖以生存的社会,否则他将困难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