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活动风险告知模式、方法与要求

四、学校体育活动风险告知模式、方法与要求

(一)学校体育活动风险告知模式

学校体育活动风险告知首先是教师体育活动风险告知意念的形成;其次是确定风险告知内容,确定信息沟通媒介、风险告知方法和告知主体与序位;然后确定风险告知的时间、风险告知路线与风险告知步骤;最后实施风险告知(图4-1)。教师此时已完成风险告知任务,但是不能体现教师的风险告知效能。

学校体育活动风险告知的内容和形式有法定、约定之分,凡是法律明文强制性规定的“告知”,对“告知”的义务人——学校或体育老师来说,必须履行;对“告知”的相对人——学生来说,被告知是一种权利。学校体育活动风险告知属于观念通知,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是学校或体育教师的单向行为。

(二)学校体育活动风险告知方法

履行告知义务的前提条件是要确认被告知主体具有完整的理解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告知主体和序位是学生本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学校体育活动风险告知分为语言告知和非语言告知两种方法。无论哪种告知方式,都应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

1.语言告知

语言告知指的是以语言为信息载体的告知,即人们通常说的口头告知。主要形式有对话、演说、会议、讨论、电话、广播等。

图4-1 学校体育活动风险告知模式

语言告知是在体育课的教与学、运动队训与练的互动过程中完成的。体育教学、运动队训练和比赛中,教师主要是采用口头讲解、口头要求、提醒等告知方法,如体育课的注意事项、服装与纪律要求、器械要求等;游戏规则和通过游戏所要达到的目的;保护与帮助;教练员在平时训练中就要告知队员在比赛中不能为了获胜而出现侵害他人的行为。

2.非语言告知

非语言告知指的是通过语言之外的载体进行的告知,如黑板报、墙报、网络、公示、通知、协议等。它主要包括:①有关的法律和政策,可以采取公示、上网的方法告知,告知内容可以拍照并存档备查;②学校规章制度等,可以用学生入学须知等通知的方法告知,要求学生或家长签收作为告知证据;③体育知识,学校可以利用体育理论课、黑板报、广告栏、网络、举办约题讲座等形式让学生知晓;④体育环境,在体育场地的门口或醒目的地方、体育设施与器械的旁边,利用展板、告示等形式告知学生学校体育管理规定、体育活动场地管理制度、设施和器械的注意事项及使用方法;利用展板、告示和宣传单的方式告知学生课外活动辅导时间、项目、流程、辅导教师与注意事项;⑤学校举办的体育竞赛,在竞赛规程里,写明参赛资格与安全要求,以减少或避免体育活动伤害事故的发生概率;⑥采用体育活动安全协议形式。鉴于我国学校体育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的现状,体育活动安全协议是一种告知、排除体育活动风险、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值得注意的是,要正确理解和制定体育活动安全协议。

告知是义务人的单向行为,是合同缔结中的前契约义务的一种,而协议是双向或多向行为,为达到一定的安全目的,用于参与者之间的交换消息。体育活动安全协议不仅可以对体育活动安全的口头告知进行重要的补充,而且通过学生及家长的仔细阅读,引起学生及家长对体育活动风险的重视,同时告知学生及家长体育活动安全需要学校和家长的共同教育,对体育教师起警示作用,对学生体育活动行为起约束作用,可有效地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同时也可为解决学生伤害事故纠纷提供依据。

对于学校体育活动安全协议,除规定内容(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协议内容的法律规定及其意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外,还有一些特殊内容,如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根据具体情况或要求约定的条款及默示条款。

为避免体育活动伤害事故引起争议、耗费双方的时间和精力,双方要提前约定解决纠纷方式。协议中还要注明,未满10周岁的学生参加对抗性较强的体育竞赛,要征得监护人的同意。未满10周岁的学生属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若未经监护人同意,该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

另外,在协议中学校要附加体育器材使用安全告知(表4-8)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表,让教师、学生及家长了解一些体育器材的安全注意事项,以便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合理安排学生体育活动和安全教育。

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表在设计时要简明扼要,便于学生及家长的填写。一般包括信息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声明部分、签名和日期、紧急事故通知、备注和落款7部分内容。

表4-8 体育器材使用安全告知

在体育活动风险安全协议中,一方面要详尽体现告知内容,另一方面要让学生及家长仔细阅读及签字生效。这样,既表明了学校已尽到保护学生安全的告知义务,满足学生享有的体育活动风险知情权,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也可以通过体育活动安全协议的形式,让学生和家长了解体育活动存在的风险,树立体育活动安全与防范意识。

(三)学校体育活动风险告知要求

1.学校体育活动风险告知时限

风险告知的目的是要对学生的思想、情感、观念和行为产生影响,使告知产生预期的影响力,防范体育活动伤害事故的发生。所以,学校体育活动风险告知的履行时限,一般应在体育活动行为实施之前,如体育课的要求与注意事项、学生自备体育器械的要求等需要教师课前告知学生,而具体教学内容可能产生的风险、应采取的预防措施、体育活动方法、个人保护须知等内容则是在传授技术的同时告知学生,对于学生体育活动行为的过失或体育活动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应体现其即时性。但是,体育活动安全协议应该在学生入学至体育教学前完成。

2.学校体育活动风险告知准则

学校体育活动风险告知,既不能忽视学生的自身需求和自决权,又要完全真实地告知学生体育活动可能存在的风险,即对所有有关学生体育活动风险或学生对体育活动计划做出明智选择有重要影响的信息,只要是体育教师了解的或是体育教师应该了解的信息,那么体育教师就有义务把这些信息以各种方式告知学生。

告知的信息要依据体育活动标准反映出有关学生的客观情况和真实结果。在最有利于学生利益的前提下,将告知建立在对告知信息后学生可能产生的情绪反应及不理智行为风险的充分评估与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建立在对学生生理、心理、社会支持等风险承受能力综合评估的基础上。

根据预防学的醒目原则,在易出现差错的地方加上醒目的标记引起学生的注意,防止疏忽。另外,学校对在校学生所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是一种法律强制性义务。这种法律强制义务和责任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加以转移。

因此,学校体育活动安全协议要做到:①对体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规则要正确描述;②协议中的相关个人都必须了解协议;③协议中的相关个人都必须同意并遵守它;④协议的内容和含义必须具体、准确、清楚(必须明确定义),并且不会引起误解;⑤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的公共利益;⑥意思表达真实;⑦协议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教师和成年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的法定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⑧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