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风险转移
规避风险仅仅是大型体育赛事场馆运行风险应对的一种策略。风险应对更重要的是如何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或者是减少风险产生的损失,甚至是控制风险的发生和消除风险的损失。因而,我们必须借助于其他风险应对策略。风险转移就是允许风险的存在,设法将风险损失的责任转移给他方,从而达到自身免受损失的目的。大型体育赛事场馆运行风险转移策略可以分为保险和非保险两大类。
(一)非保险风险转移
非保险风险转移是指风险管理者将损失的法律责任转移给非保险业的组织和个人承担和管理的风险应对措施。当然非保险风险转移是需要条件的:其一,一般双方需要签订合同,而转移责任条款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其二,风险转出的接受方需要具备偿还能力。如果受让方没有能力偿还损失,那么转让方仍然必须对风险承担责任,风险并没有真正意义转移;其三,风险管理者必须支付风险承受者一定的费用。
非保险风险转移有转移风险源和签订转移风险合同两种方式:其一,风险源转移是将财产或活动的所有权或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大型体育赛事场馆运行的工作可以分成多个部分组成,场馆环境可以通过分包给有资历的物业管理公司、场馆体育器材的安装和维护可以转移给相应的仪器设备提供商、场馆临时工程建筑可以利用分包合同给建筑公司;其二,合同中签订转移风险条款,可以起到转移风险的作用。大型体育赛事主办方通过和观众签署责任条款,将场馆内可能发生的部分损失转移给观众本人,实现风险转移。
当然选择转移方式是要建立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的,同时要妥善的选择风险转移对象,将一些工作进行分包来改变风险量,若其本身就没有这种抗风险的能力,最终可能会招致更大的风险。可以看出,非保险风险转移是一种较为灵活的风险转移方式,对场馆主任(总经理)而言,要善于灵活地、巧妙地运用各种合同条件和合同语言,成功地进行风险转移。
(二)保险风险转移
保险作为风险转移的另外一种方式,是应对大型体育赛事场馆运行风险的重要措施,一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就可以得到一定补偿。不过这种转移是有偿的,需要事先向保险人交纳一笔保险费用。场馆运行一般耗资巨大、筹备期长、涉及面广、潜伏的风险因素多,因而采用保险方法,支付一定的保险费用,以换取遭受风险时获得相应的补偿,是一种较好的损失保障方式。但是并非所有的风险都可以用保险的方式来转移,需要具备以下几个重要条件:其一,被保的风险是纯粹风险,会带来损失而不产生利润;其二,存在大量同质风险,由于保险公司只有拥有足够多的客户以及存在大量相同性质的风险情况下,才能比较精确地预测出风险发生的平均概率和损失的程度;其三,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肯定会发生或者肯定不会发生的风险都不能参与保险;其四,损失是可以测定的,尽管损失的发生是不确定的,但是损失发生的原因和损失程度是可以通过长期观察进行测算的,也只有预测到损失的大小保险公司才能确定保险费率。在我国体育赛事商业化操作的时间并不长,体育赛事保险业发展相对缓慢。
根据大型体育赛事场馆运行的特点,可以将场馆内永久性比赛场馆建筑及设施、临时性场馆建筑及设施在赛事期间发生的损毁投保建工险;可以给场馆内不同人群如运动员、观众或工作人员等群体投保人身伤害险;场馆团队所拥有的固定财产损失可以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及附加营业中断保险;场馆内管理者对场馆其他人员和财产责任可以投保相应的责任险;场馆团队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忠诚保证可以投保雇员忠诚保证险;场馆内出售或免费赠送的产品责任可以投保产品责任险;场馆运行主要责任人可以投保雇主责任保险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等。当然采用何种险种,或者是否采用保险,需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选择,并没有固定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