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或公共产品)是政府的基本职责。义务教育已经被政府纳入“不能或不宜由市场资源配置”的公益事业。“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13]且不讨论是否在政府供给之外,市场供给和第三部门供给是否可行,当前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的义务教育公立学校体系是占据主导地位的。当前义务教育面临的择校、流动儿童入学、乱收费等问题也只有政府才有能力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