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经费预算制度
2025年11月14日
(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经费预算制度
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经费的预算制度是将义务教育办学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体系的第一步。尽管我国在1997年、1998年分别颁布《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试行)》,但是学校经费运作一直缺少有效的监督。义务教育免费过程中存在的种种乱收费、小金库现象,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政府不清楚学校运行到底需要多少经费。说直白点,免学杂费的钱到底要多少,花到哪里去了,有不少学校和区县的教育主管部门手里都是一笔糊涂账。学校缺少收支计划的钱来钱往,为贪污腐败、败坏教育名声留下了制度性的漏洞。建立及完善以校为本的预算制度,对规范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内部的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认为,要将编制年度经费预算纳入学校工作的常务范围。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相互沟通协作,建立编制年度经费预算的时间表和项目表。学校要设立专门的财务办公室主持日常的经费收支工作,同时指导教师成长为合格的预算编制人员。教师群体是知识分子,通过培训会很快掌握预算编制的内容、环节、要领。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暑假是学校编制来年年度预算的较好时间。因为暑假假期较长,且下半年招生工作展开之后人数变化不会太大,学校经费收支不会因学员数量的变化发生较大变动。年度预算最好实行零基预算,每年都要重新编制,避免突击花钱现象的发生。年度预算编制完成之后,要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估并汇总,再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审议之后最终再纳入地方教育预算之中。同时,通过的预算要通过各种形式公示,要让相关利益者(如教师、当地居民、家长等)了解基本情况并行使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