Ⅲ 历史

历史

正如我们从致弗利斯的信札(《精神分析肇始》,1950年)中得知,弗洛伊德从1896年夏至1899年秋写作《梦的解析》,其间有过中断。该著作中所阐述的理论在他那里却很久以前就开始形成了;材料搜集也是如此。

除了零星分散提及此题目,这在弗洛伊德的信札中可以追溯至1882年,在布罗伊尔(2)与弗洛伊德的《癔症研究》(1895年)中,在他对其首个病史(埃米·冯·N女士的病例,日期为 5 月15日)的一个长长的脚注中可以找到首个重要的、出现在出版物中的出处,它提供了弗洛伊德对梦感兴趣的消息。他在那里探讨该事实,即神经症患者似乎需要把偶然同时闪过的想象彼此联系起来。他继续写道:“我早就通过在其他领域的观察能够确信这样一种强迫联想的威力。我不禁持续几周混淆了我惯常的床铺与一张更硬的卧榻,我在后者上面很可能或多或少做梦更强烈,或许只是不能达到正常的睡眠深度。我苏醒后头一刻钟还记得夜里所有的梦,努力写下它们并尝试解梦。我成功地把它们全部归因于两个因素:(1)归因于要完善此类想象的那种强迫,我在日间只是匆忙地停留于这些只是触及而未了结的想象;(2)归因于那种强迫,要把在同一意识状态中存在的事物彼此联系起来。梦的无意义与充满矛盾应归因于后一种因素的自由主宰。”

同年(1895年)9 月,弗洛伊德写作其《心理学纲要》第一部分(作为弗利斯信札的附录发表);该“纲要”的第19段、第20段与第21段首次接近连贯的梦理论。它们已经包含在本著作中再度出现的许多要素,如(1)梦的遂愿特征,(2)梦的幻觉特征,(3)精神在幻觉与梦中的退行性作用方式,(4)睡眠状态暗含运动麻痹,(5)梦中移置的机制,(6)梦的机制与神经症病征机制之间的相似性。比所有这些更重要的却是:该“纲要”已经明确暗示在《梦的解析》给予世界的发现中可能是最本质的发现——区分两种不同的心灵作用方式——初级过程与次级过程。

这样却绝非穷尽该“纲要”和与之相连的1895年末致弗利斯信札的意义。可以不夸张地断言,通过该“纲要”的发表,《梦的解析》第七章,甚至弗洛伊德后来的“元心理学”研究的大部分才变得完全可以理解。

虽然不可能在此探讨个别问题,但还可以相当简单地概述诊断的基本特征。弗洛伊德在其“纲要”中本质上追求的目标是,把不同起源的两种理论合并成一个统一的整体。第一种理论最后可以溯源到赫尔姆霍兹(3)的生理学学派,弗洛伊德的老师、生理学家恩斯特·冯·布吕克(4)属于该学派,并且是主要代表之一。根据这种理论,神经生理学因而还有心理学听从纯粹化学—物理学的规律。例如“恒定原则”是这样一种规律,无论弗洛伊德还是布罗伊尔都频繁提及,1892年(在身后发表的概要中,布罗伊尔与弗洛伊德,《关于癔症发作的理论》,1940年)描述如下:“神经系统力求……在人们可能称为‘刺激总量’的机能情况下保持恒定。”由弗洛伊德在其“纲要”中牵扯进来的第二种理论是神经元的解剖学说,80年代末开始在神经元解剖学家那里得到认同。(“神经元”这一名称却于1891年才由瓦尔代尔(5)新造出来。)据此,中枢神经系统的机能单位是一个特定细胞,与邻接细胞没有直接的解剖学上的关联。“纲要”开篇几句清晰地表明,它基于这两种理论的组合。弗洛伊德写道,它的宗旨是“把心理过程展示成可指明的物质部分在数量上确定的状态”(弗洛伊德,《精神分析肇始》,1950年,第378页)。他随后假设,这些“物质部分”是神经元;使其活动状态有别于静止状态的是“服从普遍运动规律的”一个“数量”。所以,神经元既可能是“空的”也可能“充满某个数量”,亦即“被占的”。(6)可以把神经兴奋解释成流经神经元系统的一个量;根据神经元之间“接触栅栏”的状况,这样一种流动可能遇上一种“阻抗”或者一种“铺平”。(“突触”这个术语1897年才由福斯特(7)、谢灵顿(8)采用。)整个中枢神经系统的活动受制于一项普遍的“惰性”原则,神经元据此始终力求摆脱充满它们的“数量”—— 一项与“恒定原则”相关的原则。以这些概念与类似概念作为元件,弗洛伊德建立起他那高度错综复杂、极其富于创造性的心灵作为一个神经病学系统的工作模式。

但很快,不明之处与困难就开始积聚,在写下“纲要”后的几个月里,弗洛伊德总是忙于改善其理念。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兴趣却从神经病学问题与理论问题转移到心理学与临床问题上;最后,他放弃了整个项目。他于几年后在本书第七章中重拾理论问题时,显然不再力求神经—生理学基础——尽管他肯定从未放弃信念,有朝一日会为心理学建立物理学基础。(9)虽然如此,还是有早先模式的许多普遍性结构标志与众多个别特征进入在《梦的解析》中生发的新模式,而这是为何“纲要”对后一部著作的读者而言具有意义的理由。弗洛伊德先前假设的神经元系统就由心理系统或者审查机构代替了;代替物理“数量”而出现的是假设性“投注”心理能量;惰性原则成为愉悦(或者如弗洛伊德在此所称的无趣)原则的基础。此外,在第七章可以找到的一些对心理过程的详细阐述也多应归功于那些生理学先驱,回顾他们,这些阐述能够得到更好的理解。例如,这适用于“回忆系统”中对回忆痕迹中断的描写,适用于探讨何为愿望以及遂愿的不同种类,也适用于强调言语性思维过程在适应现实要求时的作用。

所有这些在很大程度上足以证明弗洛伊德的断言是正确的,即《梦的解析》“基本上于1896年初完成”(弗洛伊德,《精神分析运动史》,1914年,临近第一节末)。(弗洛伊德后来才发现三点理论意义,即俄狄浦斯情结的存在最先导致正确评价梦作为根据的潜意识愿望的幼儿期根源——主宰所有梦的睡眠愿望和“继发性整合”的作用。)

弗洛伊德不仅把手稿而且把校样不断寄给弗利斯供其评价。后者似乎对本书的最后成型有过显著的影响并负责出于保密考虑删去一些段落。但最严厉的批评来自著作者本人,主要针对风格与文学表现形式:“……我相信,”成书后,他于1899年 9 月21日写道(《精神分析肇始》,1950年,信札第119号),“我的自我批评并非完全无理。在我身上某处也蕴含着一丝审美感,鉴赏作为一种完美的美,而我的梦著作里拐弯抹角、用并非直截了当的言辞扬扬自得、着眼于意念的句子严重伤害了我心中的理想。如果我把这种形式缺陷理解成缺乏对材料的控制,也几乎不冤枉。”

尽管有这种自我批评,虽然有一阵子弗洛伊德苦于情绪低落,当时本书几乎完全被公众忽略——出版后头六年里只售出351册——他还是始终把《梦的解析》视为其最重要的著作。“像这样的顿悟,”他在英文第三版的前言中写道,“一生却注定只有一次。”

(1) 安德烈·勃勒东(1896—1966),法国作家。——译注

(2) 约瑟夫·布罗伊尔(1842—1925),奥地利医生。——译注

(3) 海尔曼[路德维希·费迪南特]·冯·赫尔姆霍兹(1821—1894,1882年受封为贵族),德国物理学家兼生理学家。——译注

(4) 恩斯特·威廉·里特尔·冯·布吕克(1819—1892),德裔奥地利生理学家。——译注

(5) [海因里希]威廉·[高特弗里特]冯·瓦尔代尔(1836—1921),一译瓦尔得耶,德国解剖学家。——译注

(6) 读者可在所提及的书信卷(弗洛伊德,《精神分析肇始》,1950年)以及恩斯特·克里斯富于启示的引言中找到更详细的情况。连西格弗里德·贝恩菲尔德关于“弗洛伊德早期理论”的论文(《弗洛伊德早期理论与赫尔姆霍兹学派》,1944年)在此关联中也有兴味。

(7) 迈克尔·福斯特爵士(1836—1907),英国生理学家和教育家。——译注

(8) 查尔斯·谢灵顿爵士(自1922年起)(1857—1952),英国生理学家。——译注

(9) 比较弗洛伊德在他讨论初级过程与次级过程时的评论:“我完全不知这些过程的机理;有谁要认真实施这些想象,就得找出物理上的类似性并开辟通往在神经元兴奋时形象说明运动过程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