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 梦理论与梦的功能

庚 梦理论与梦的功能

试图从一个视角出发来解释梦得到观察的尽可能多的特性,同时决定梦对一个更广泛的现象领域的态度,关于梦的这样一种说法可以称作梦理论。各种梦理论将在这点上有别,即它们把梦的这个或者那个特性提升为本质特性,让各种解释和各种关系与它相连。未必可从理论中导出一种功能,就是梦的一种效用或者一种其他功效,但我们的期望按习惯集中于目的论,这些期望还会迎合那些理论,它们联系着对梦的一项功能的洞察。

我们已经了解了若干对梦的见解,它们或多或少配得上在此意义上的梦理论这个名字。梦是神赐的,以驾驭人的行为,古人的这种信仰是梦的一种完整理论,对值得知晓的关于梦的一切提供情况。自从梦成为生物学研究的一项对象,我们了解了更多数量的梦理论,但其中也有某些相当不完整的。

如果放弃齐全性,按照作为基础的对梦里心理活动的程度和方式的猜测,可以尝试对梦理论做如下较为松散的分类:

1)让清醒时完整的心理活动延续到梦中的那些理论,如德尔伯夫的理论。这时心灵没有睡觉,其结构保持正常,但被带入与清醒时不一致的睡眠状态条件下,心灵在正常运转时肯定能提供不同于清醒时的结果。在这些理论中,成问题的是,它们是否能够完全从睡眠状态的条件导出梦与清醒思考的差异。此外,它们还缺乏通往梦的一项功能的可能通道;人家不明了,为何做梦,即使被置于似乎不曾估计到的状况中,为什么心灵结构错综复杂的机制也继续起作用。无梦睡眠,或者如果出现干扰性刺激而醒来,依旧是唯一相宜的反应,而不是第三种反应、做梦的反应。

2)与前面的理论相反,此类理论把梦假定为降低心理活动、放松关联、使要得到的材料贫乏化。依据这些理论,必定产生睡眠的一种截然不同的心理学特性,不同于比如根据德尔伯夫的理论而产生的特性。睡眠远远超出心灵,其内容如果在于把心灵与外界隔绝,不如说它侵入心灵的机制,使这种机制暂时无用。如果我可以提出精神病学材料的比喻,那我想说,第一类理论把梦建构得像偏执狂,第二类提及的理论使梦成为弱智或者精神错乱的样板。

梦样状态中,因睡眠而瘫痪的心灵活动只有一小部分表示出来,这种理论是在医生著作者那里并在学术界广受偏爱的理论。只要假定对释梦有较为普遍的兴趣,人家大概就可以把它称作占统治地位的关于梦的理论。应该强调,恰恰这种理论多么轻而易举地避免了任何对梦的解释的最严重的障碍,即败于由梦代表的对立之一。因为对这种理论而言,梦是一种局部清醒的结果,[“一种逐渐、局部,同时相当不正常的清醒”,赫尔巴特的《心理学》这样说梦(《心理学作为基于经验、形而上学与数学的新科学》,1892年,第307页)],通过从总是继续的唤醒直到完全清醒这一系列状况,这种理论就可以涵盖从通过荒诞性而透露出来的梦的低效直到完全集中的思考效率这整个系列。

有谁觉得生理学的表现方式变得不可或缺,或者比较学术性地思考,就会发现这种梦的理论在宾茨的描述中得到表达:

“这种(麻木的)状况在早晨时光却只会逐渐走向其终结。在脑蛋白中积存的疲劳材料变得越来越少,它们越来越多地被分解或者被不停飘动的血流冲走。有些地方已经有个别细胞团变得清醒而出众,而周围的一切还在麻木中休憩。于是单独类群的孤立工作出现在我们迷离恍惚的意识面前,而这种工作缺乏对主管联想的大脑其他部分的控制。因此,所塑造的图景大多符合并不遥远的往昔中的实际印象,这些图景狂乱而无规则地接合起来。游离出来的脑细胞数量越来越大,梦的非理性越来越少。”(《论梦》,1878年,第43页)

把做梦理解成一种不完全、局部的清醒,在所有现代生理学家和哲学家那里,人们肯定会找到这种见解或者受这种见解影响的痕迹。这种见解在莫里那里得到最详细的阐释。那里常有这样的印象,好像这个著作者按解剖区域把清醒或者入睡想象成可以移置的,然而他似乎觉得一个解剖范围和一种特定心理功能彼此联系。我在此却只想略提一下,如果局部清醒的理论得到证实,对这种理论做更精细的改善就会有许多可商榷之处。

在这种对梦样状态的见解中,当然不会突出梦的一项功能。不如说,通过宾茨的表示,合乎逻辑地给出了对梦的地位与意义的判断:“正如我们所见,所有事实都敦促人把梦标记为一个身体的、在所有情况下无益、在许多情况下简直病态的过程……”(《论梦》,1878年,第35页)

突出“身体的”这种表达要归功于著作者本人,这种表达连同与梦的联系可能指向不止一个方向。它首先涉及梦的病因,宾茨研究通过给毒药来实验性地制造梦,他就的确容易想到梦的病因。原因在于这类梦理论的关联,这类理论甚至只让人从身体方面发出做梦的刺激。用最极端的形式来阐述,就是这样:我们通过去除刺激把我们置于睡眠中,那就没有需要、没有诱因去做梦,直至早晨,那时,通过新到达的刺激,在做梦的现象中可能反映出渐渐苏醒。现在却不能成功地让睡眠保持无刺激;类似梅菲斯特抱怨生命的萌芽,(74)到处有刺激靠近睡眠者,从外部,从内部,甚至从清醒者从未关心过的所有那些身体区域。睡眠就这样被干扰了,心灵忽而被这一边,忽而被那个角摇醒,然后有一会儿用被唤醒的部分运转,庆幸又入睡了。梦是对由刺激引起的睡眠障碍的反应,还是一种纯粹多余的反应。

梦总还是心灵器官的一项功用,把梦称作身体过程,却还有另一种意义。这样就会否认梦作为心理过程的地位。“一个完全不晓音乐者的十指在乐器的键上跑”(施特吕姆普尔,《梦的本性与形成》,1877年,第84页),这个比喻应用到梦上已经相当古老,它或许最佳地说明,在精密科学的代表那里,梦的功用大多获得何种估价。梦在此见解中成为完完全全不可解释之事;因为不懂音乐的演奏者的十指怎么会产生一段音乐呢?

对局部清醒理论,早就不乏异议。布尔达赫认为:“如果说,梦是一种局部清醒,则首先无论清醒还是睡眠均未得到解释,其次无非是说,心灵的一些力量在梦中活动,而其他力量在休憩。可一生当中都在发生此类不同……”(《作为经验科学的生理学》,1838年,第508及下页)

把梦看作一种“身体”过程,这是占统治地位的梦理论,依据它的是对梦的一种相当有趣的见解,1886年才由罗伯特说出,令人信服,因为它善于说明梦的一种功能、一种有益的成果。罗伯特用作其理论基础的是两个观察到的事实,在估价梦材料时,我们已经在这些事实那里停留过了,也就是人们如此频繁地梦见日间最为无关紧要的印象,如此难得地把日间的巨大兴趣带过去。罗伯特声称唯一正确的是:人们完全臆想出来的东西绝不会成为梦的激发者,永远只有那些事物才会成为梦的激发者,它们不完善地存在于感官中或者匆匆掠过想象(《被解释成自然必然性的梦》,1886年,第10页)。——“因此人们大多无法对自己解释梦,因为梦的原因就是在消逝的日间没有得到做梦者足够认识的感官印象。”(出处同上,第19—20页)一种印象入梦,条件或者是对这种印象的处理受干扰,或者是它过于微不足道,无权得到此类处理。

对罗伯特而言,梦就构成“一个身体上的排除过程,在其精神的反应现象上得到认识”(出处同上,第 9 页)。梦是从被扼杀在萌芽中的意念中排除。“一个人若被夺走做梦的能力,必定在适当的时候精神错乱,因为他脑中会集聚不完善、未想好的意念和浅浅的印象,在它们的重压下,那些东西必定被扼杀,它们会被并入作为不完美的整体的记忆。”(出处同上,第10页)梦给负担过重的大脑提供安全阀门的服务。梦有治愈、减负的力量。(出处同上,第32页)

若对罗伯特提问,究竟如何通过梦中想象促成心灵的减负,这就误解了他。著作者显然从梦材料的那两种特性中推论出,睡眠期间,作为身体过程,以某种方式如此排出无价值印象,而做梦并非特殊的心理过程,只是我们从那种剔除中得到的音信。此外,一种剔除并非夜间在心灵中发生的唯一事情。罗伯特自己补充,另外还加工日间的刺激,“未及消化地留在精神中的意念材料不能排除之事,通过从想象中借用的意念线索连成一个完善的整体,这样就作为一幅无伤大雅的想象绘画列入记忆”(出处同上,第23页)。

在对梦来源的评价上,罗伯特的理论却与占统治地位的理论鲜明对立。在后者处,如果不是外部与内部的感官刺激一再唤醒心灵,就根本不会做梦,而根据罗伯特的理论,做梦的驱动力在于心灵本身,在于其负担过重,它要求减负,而罗伯特完全合乎逻辑地判断,在身体状况中存在的制约梦的原因,但它们仅起到次要作用,这些原因无论如何不可能促使人做梦,在这种精神中,没有一种取自清醒意识的材料会成梦。得到承认的只是,梦中由心灵深处生发的幻象可能受神经刺激影响。(出处同上,第48页)所以,据罗伯特看来,梦还不那么完全依赖身体,它虽然并非心理过程,在清醒时的心理过程中没有位置,它是心灵活动系统中的一个夜间身体过程,要履行一项功能,即保护这个系统免遭过大压力,或者如果可以换个比喻的话:要清理心灵。

在选择梦的材料时,梦的这些特性变得清晰。另一名著作者伊夫·德拉热以梦的这些特性作为他自己理论的依托,可以颇有教益地观察到,在对相同事物的见解中,如何通过稍做转变获得影响范围截然不同的最终结果。

德拉热因被死神夺走了他珍爱的一个人之后,他在自己身上体会到,不会梦见让一个人日间全神贯注的事,或者只有当它开始让位于其他兴趣时,才会梦见。他在其他人那里所做的探询证明了此种事态的一般性。德拉热评论年轻夫妇做的梦,这样一种评论如果被证明是普遍正确的,德拉热所做的就是妙论:“如果他们非常相爱,他们婚前或者蜜月期间几乎从未相互梦见过;而如果他们梦见过爱,那肯定跟不重要或者讨厌的人在一起,这就是不忠。”那人家梦见什么呢?德拉热认定,我们梦里出现的材料由过去几天和先前时光的碎片和残余组成。在我们梦里露面的一切,我们起先可能愿意看作梦样状态的创造,如果细究,这一切就被证明是未被识别的再现,是“无意识记忆”。但这种想象材料显示出一种共同特性,这种材料源自那些印象,那些印象对我们感官的震动很可能强于对我们精神的震动,或者那些印象出现后,注意力很快就又被它们引开了。一种印象越不怎么自觉,同时越强烈,它就越有望在下一个梦里扮演角色。

正如罗伯特所强调的,基本上有同样两种印象范畴——次要的和未及处理的,但德拉热转换了关联,他认为,这些印象变得会让人做梦,不是因为它们无关紧要,而是因为它们未及处理。连次要印象在某种程度上也并非完全未及处理,作为新印象,它们按其本性也是“那么多绷紧的弹簧”,睡眠期间会放松。比起微弱而几乎不受重视的印象来,更有权要求得到梦中角色的将会是一种强烈印象,对它的处理偶然受阻,或者它被有意遏制。日间因抑制与压抑而积聚的心理能量在夜间成为梦的动力。心理受压抑之事在梦中显露出来。(75)

可惜,德拉热的思路在此处中断;他只能承认梦中的独立心理活动有微小作用,这样,他以其梦理论突然又与占统治地位的局部睡眠学说相连:“总之,梦是游移不定思想的产物,没有终结或者方向,连续集中于记忆,这些记忆保留了足够的强度以给自己机会,中断通道,在记忆之间建立一种联系,根据大脑当前的工作受睡眠抑制的程度,有时弱而松散,有时更强更紧密。”

3)可以把那些梦的理论合并成第三类,它们把特殊心理功效的能力与倾向记在做梦的心灵名下,心灵在醒着时或者根本不能、或者只能以不完善的方式实施这些功效。使用这些能力大多产生梦的一种有益功能。在较老的心理学著作者那里,梦受到重视,这些重视大多属于此列。我却愿意引用布尔达赫的表述谨作代表,据他表示,梦“是心灵的自然活动,不受限于个性的威力,不受自我意识干扰,不受自决的调整,而是在自由活动中散发出来的敏感中心点的活力”(《作为经验科学的生理学》,1838年,第512页)。

布尔达赫和其他人显然把这种沉醉于自由使用自身力量想象为一种状态,心灵在其中恢复精神,积聚新的力量用于日间工作,也就是大约像一次休假。布尔达赫(出处同上,第514页)因此也引用并接受那些可爱之辞,诗人诺瓦利斯(76)在其中赞扬梦的主宰:“梦是对生活规律性和庸常性的防备、受束缚的想象的一种自由恢复,在梦中,想象混淆生活的所有图景,通过愉快的儿戏中断成人持续的严肃性;没有梦,我们将肯定早衰,所以,即使不能把梦看作直接由上面所给,倒还可以把梦看成一项逗人的任务,视为到坟墓朝圣途中一个友好的陪伴者。”(77)

浦肯野(78)更加透彻地描绘梦的恢复和治愈活动:“尤其是创造性的梦会促成这些功能。那是轻松的想象游戏,与日间事件无关。心灵不愿延续清醒状态的紧张,而是要解除它们,从其中恢复。它首先制造与清醒时的紧张相反的状态。它通过喜悦治愈悲伤,通过希望与开心的图景治愈忧虑,通过爱与友善治愈憎恨,通过勇气与信心治愈恐惧,通过信念与坚定的信仰来平息怀疑,通过实现来平息徒劳的期待。性情的许多伤口,白昼会持续让它们保持不收口,睡眠治愈它们,方法是遮住它们,保护它们免遭新的刺激。时间的疗伤作用有一部分基于此。”(《清醒、睡眠、梦与相近状态》,1846年,第456页)我们大家都感受到,睡眠是对心灵状态的善事,而民众意识的模糊预感显然不能夺走这种先入之见,即梦是睡眠施以善事的途径之一。

用在睡眠状态才能自由展开的一种心灵特别活动来解释梦,这种最独特、最广泛的尝试,是舍讷在1861年所做的。舍讷的书以沉闷而浮夸的风格写成,具有对对象几乎陶醉的热情,如果这种热情不能吸引人,就必定显得令人讨厌。该书针对分析存在此类困难,由此我们倾向运用更清晰、更简短的描述,哲学家伏尔盖特用这种描述给我们阐明舍讷的学说。“可能从神秘的聚焦、从一切壮丽辉煌的波动中闪耀出意义的一种充满预感的表象,不过不会经哲学家的小径而变得豁亮。”舍讷的描述即使在其拥护者那里也会得到此类评价。(伏尔盖特,《梦幻想》,1875年,第29页)

舍讷不属于那些著作者,他们允许心灵将其能力毫不减少地带入梦样状态。他自己阐明(据伏尔盖特,出处同上,第30页),在梦中,自我的中心、自发能量如何筋疲力尽,如何由于这种脱中心性而改变认识、感觉、意愿与想象,这些心灵力量的剩余部分如何不具有真正的精神特性,而只是拥有一种机制的性质。但因此,在梦中,可以被命名为幻想的心灵活动摆脱一切理智统治,进而不受严格尺度的约束,跃升为不受限制的统治。它虽只接收来自清醒时记忆的最后组成部分,但用它们修建了与清醒时的形象有天壤之别的建筑,它在梦中不仅表现得有再现性,而且有创造性。(出处同上,第31页)它的特性赋予梦样状态以特点。它表现出偏爱不当、过分、非凡。同时,它却通过摆脱碍事的思维范畴而赢得较大的伸缩性、灵活性,乐于转变;对性情最柔和的情绪刺激、对翻来覆去的情感,它感觉最敏锐,马上把内心生活塑造成外部生动形象。梦幻想缺乏概念语言;它想说之事,就必须直观地描摹,而因为概念在此并不产生削弱性影响,梦幻想就以充分、有力与厉害的直观形式来描摹。其语言虽然如此明晰,由此仍变得详尽、迟钝、不灵巧。其语言的明晰性尤其因此受妨碍,即梦语言反感用本来的图景表示一个客体,而宁可选择一幅陌生的图景,只要这幅图景只能通过自己来表现客体的那种要素,梦语言看重对这种要素的表现。这是想象的象征性活动……(出处同上,第32页)非常重要的还有,梦想象并非穷尽对象,而只是粗略地并且以最自由的方式仿制对象。其绘画因而似乎散发着天才的气息。梦想象却并不止步于单纯放置对象,而是内心被迫或多或少把梦——自我与对象缠绕起来,这样就产生一种行动。例如脸部刺激梦把金币散落在街上;做梦者把它们收集起来,感到高兴,带着它们走了。(出处同上,第33页)

梦想象借以完成其艺术活动的材料,据舍讷看来主要是日间如此模糊、器质性的躯体刺激的材料,使得在对梦来源与梦激发者的假设中,舍讷过分幻想的理论与冯特和其他生理学家或许过于清醒的学说在此完全重合,他们在其他情况下,彼此的态度像针锋相对者。但按照生理学理论,心灵对内部躯体刺激的反应因唤醒与这些刺激相称的想象而穷尽,这些想象于是通过联想的途径吸引若干其他想象来帮忙,在这个阶段,对梦的心理过程的追踪似乎结束了,而按舍讷看来躯体刺激只给了心灵一种材料,心灵能够把这种材料用于自己的幻想意图。对舍讷而言,在就别人的眼光来说完结之处,才开始成梦。

人们当然不会觉得梦想象对躯体刺激所做之事合乎目的。梦想象逗弄躯体刺激,以某种形象的象征来设想器官来源,相关梦里的刺激源出自这种器官来源。的确,舍讷认为,梦想象对整个机体有一种特定的最喜爱的表现,伏尔盖特(《梦幻想》,1875年,第37页)和其他人在这点上不同意他;这种表现就是房屋。但幸亏梦想象似乎就其表现而言不受制于这种材料;它也可以反过来利用整排房屋,以标明单个器官,如很长的住房街道代表内脏刺激。房屋的各部分表示各个身体部位,如在头痛的梦里,房顶(做梦者看见它布满令人恶心的蟾蜍状蜘蛛)表示头。(出处同上,第33及下页)

完全撇开房屋象征,其他任意的对象被用来表现发出梦刺激的身体部位。“所以,呼吸的肺在气状翻腾、充满火焰的炉子里找到其象征,心在空箱与空篮里找到其象征,膀胱在圆形、袋状或者哪怕只是挖空的对象里找到其象征。男人的性刺激梦让做梦者发现一支单簧管的上部,一支烟斗的相同部分,还有街上的一张毛皮。单簧管与烟斗构成与男性阴茎接近的形状,毛皮表现阴毛。在女性的性梦中,联成一体的大腿的步伐狭小可能由狭窄、被房屋包围的院子来象征,女性阴道由通过中庭、滑溜柔软、相当狭窄的小路来象征,做梦者必定漫步小路,比如把一封信送给一名先生。”(伏尔盖特,出处同上,第34页)尤其重要的是,在一个此类躯体刺激梦的结尾,梦想象可以取下面具,它把使人兴奋的器官或者其功能不加掩饰地标出来。所以,“牙刺激梦”通常以此结束,即做梦者把一颗牙齿从嘴里取出来。(出处同上,第35页)

梦想象却不仅能将其注意力转向让人兴奋的器官的形状,它能同样好地把其中包含的物质用作象征的客体。比如内脏刺激梦穿过污秽的街道,膀胱刺激梦通到冒泡的水边。或者刺激本身、其受激的方式、它所渴求的客体得到象征性的表现,或者梦——自我与对自身状况的象征有具体联系,比如倘若我们遇到疼痛刺激时,看见自己绝望地跟咬人的狗或者疯牛扭打在一起,或者女性做梦者在性梦中看见自己被一个裸身男人追逐。(出处同上,第35及下页)撇开所有可能的丰富论述,有一种象征性想象活动作为每个梦的中心力量继续存在。(出处同上,第36页)深究这些梦的特性,指定这样得到识别的心理活动在一个哲学观念体系中的地位,伏尔盖特就在其漂亮而热情地写成的书中做了这样的尝试,但如果不是经过先期训练而准备充满预感地把握哲学概念模式,对任何人而言,该书都依然太难理解。

一项有益的功能与舍讷所说的梦中开动象征性想象没有联系。心灵做梦时戏弄呈献给它的刺激。人家可以猜想,它不听话地在游戏。人家却也可以对我们提问,我们深入研究舍讷的梦理论是否能够导致什么有益之事,这种理论的任意性和脱离一切研究规则可是显得太引人注目了。觉得在任何检验之前就摈弃舍讷的学说过于高傲,对此投反对票,那就该是适宜的。此学说基于某人从其梦中接受的印象,他给予梦以巨大的关注,自己显得很有天资去探究模糊的心灵事物。此学说还涉及一个对象,让人历经成千上万年觉得虽然这个对象成谜,但同时内容与内涵丰富,对澄清这个对象,严格的科学自己承认贡献并不多,无非是与流行的感受完全对立,试图否认客体的内容与意义。最后,我们想诚实地说,好像我们在尝试澄清梦时不可能轻易躲开幻象。也有神经节细胞幻象;前文有一处引用了像宾茨这样冷静而严谨的研究者,那一处描述,苏醒的曙光如何移过大脑皮质入睡的细胞团,在幻象和不可能性上不亚于舍讷的解释尝试。我希望能够表明,在舍讷的解释尝试后面隐含着可靠之事,然而只得到模糊的认识,不具有梦理论有资格得到的普遍特性。舍讷的梦理论暂时能以其与医学理论的对立让我们大致看清,对梦样状态的解释如今还在哪些极端之间摇摆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