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少数民族节日体育传承人的传承

第二节 云南少数民族节日体育传承人的传承

云南少数民族一边前进,一边把它创造的精神财富留在节日体育里。节日体育的存在形态极其丰富和繁复,当代人共同认定的区分方式分为两大类,即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物质性的、静态的、看得见、摸得着的,以物为载体的,如德宏一带阿昌族耍青龙、玩白象,是会街节期间最隆重、最精彩的娱乐活动。其中的青龙、白象就是以物为载体的物质性文化遗产,再如苗族的爬刀山,其苗族的刀就是以物为载体的物质性文化遗产。物质性文化遗产首要的价值是对远去的历史文化做确凿的见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非物质的、无形的、活态的,以人为载体的;它依靠人的口传心授而世代相传,因此它是活着的历史,也是我们精神生活的一部分。云南少数民族节日体育的传承往往是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共同体,也凸显了节日体育文化的特殊性。自觉地传承这种文化遗产的人就是传承人,他们是文化遗产的主角。在人类尚没有“文化遗产”的概念之时,云南各少数民族世代相传的文化中,“唱主角”的也是这些传承人。他们就是数千年来一直活跃在云南各少数民族间的歌手、乐师、画工、舞者、戏人、武师、绣娘等各类高明的工匠,以及各少数民族民俗的主持者与祭祀师。这是一群智慧超群、才华横溢、技艺高超的民族精英,他们是各少数民族的族群文化的引领人、传承者。这些传承人自觉而严格地恪守着民族文化传统的种种规范与程式,往往他们在节日体育中表现出的一个姿态、一种腔调、一些手法、一些器材的使用方法常常使我们穿越时光,置身于少数民族文化古朴的源头里。所以我们称少数民族节日体育文化为历史的“活化石”。

少数民族节日体育传承人所传承的不仅是智慧、技艺和审美,更重要的是一代代先人们的生命情感,它教我们直接、真切和活生生地感知到古老而未泯的灵魂。这是一种用生命相传的文化,一种生命文化。

云南少数民族节日体育从古至今的有效传承,其原始路径依靠的是各民族习俗惯制、传承人、群体化共生共融的传承体系。它们像无数雨丝般的线索,闪闪烁烁,延绵不断。如果其中一条线索断了,一种文化随即消失,如果它们大批地中断,就会大片地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