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芦笙
苗族自称“吊更”,“吊”苗语即“踢”,“更”苗语即“芦笙”,“吊更”的全意就是“踢芦笙”。“踢芦笙”源于何时,没有文献记载,但它却是苗族非常喜欢的一种竞技活动。花山节,大家相聚在一起,既可以表演,也可以比赛。每年花山节,都会在彩旗飘飘的花杆下专设擂台,远近“踢芦笙”高手都会云集而来,一展雄风。
以前,“踢芦笙”有着严格的规定,赛场都要有一个裁判,如果是娱乐性的比赛,双方都在平衡自己的实力与对手的实力之后自愿登场,如果是擂台式的比赛,报名者就没有选择的余地,无论对手实力如何必须得上场,否则就是自动认输。比赛时两人必须吹着芦笙登场,对着花杆和观众作揖道谢之后,在裁判员的监督下,边吹边舞着精彩的动作边用脚踢对方,你来我往,互相追逐,双方都充分展示自己的竞技技巧,寻找机会进攻对方。比赛必须采取平踢或者后蹬,不得使用前踢或者扫腿,如果出现三次使用前踢或者扫腿就被勒令退出比赛,或者被取消比赛资格。被踢倒或芦笙离手或体力不支者被视为输方。如果是娱乐性比赛,赢1人者将获得两指宽的一条小红布,俗称“小红”,赢2人者将获得三指宽的一条小红布,俗称“中红”,赢3人者将获得五指宽的一条大红布,俗称“大红”。如果是擂主,必须连赢3人,方算胜出。
现今,踢芦笙也称“斗脚”,是二人进行的搏击型比赛运动,比赛紧张激烈,对抗性很强。在比赛中踢芦笙采用了武术散打中的一些动作,如蹬腿、踹腿、鞭腿、勾腿和摆腿都有所体现,但在比赛中规定,双方主要以脚击斗,上身不能参战,只能用平踢或后蹬,不得用前踢、扫腿或者用手甩、拐、拦、抓、拉对方。踢脚架的比赛没有严格的时间规定,作为民间的传统比赛项目,虽然没有较为严格的比赛规则,但为了比赛安全,一般二人在打斗中不允许用脚蹬踏对方的正面,只许攻击人身体的后背。即使这样,好的选手也能从后背把对方踹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