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击行为的抑制
当然,很明显,不是所有挫折情境都会导致明显的攻击。没有几个被逮住的摩托车骑手敢和警察叫板,晚宴上的客人也不会抱怨肉硬得像石头,德国的犹太人同样不会去攻击纳粹冲锋队。然而,如果说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攻击产生,那显然是不对的。经过详细的调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受挫折的人会感到“愤怒”“烦恼”,或者只是“在心里发火”。这些语言的表达指的是含蓄的或者部分压抑的攻击行为,这些行为可以被称作“非公开的”,与公开的攻击行为——如战斗、殴打、咒骂以及其他容易观察到的行为——相对应。我们并不是说这些术语意指零散的攻击行为,它们指的只是一种描述意义上的连续体系。
现在看起来,惩罚预期有可能是决定任何特殊攻击行为的抑制强度的基本变量。我们可以暂时认为,任何攻击行为的抑制强度,一定会随这种行为的后果可能导致惩罚的多少而变化。一个男孩如果因为打了自己的弟弟而被暴揍一顿,那么下次在相似的环境下,他还会再犯的可能性应该就小一些。
这条原则本质上来源于效果率,即那些以前伴随着惩罚的行为,会停止发生。[3]我们可以认为,每个挫折行为都可以作为各式各样攻击反应的刺激因素。有些是公开的,也就是其他人可以感觉到的,而有些是如此微小(非公开),以至于只有自己能意识到它们的存在。如果过去的经验已经教会他某些特定的攻击行为会导致惩罚,那么这些攻击行为将会逐渐消失,保留下来的都是不会被惩罚的行为。相对于非公开的攻击,公开的攻击最初是由于以下事实才受到重视的:和其他社会一样,在我们自己的社会中,公开的攻击行为经常会受到惩罚。[4]然而,我们必须意识到,无论攻击行为是公开的还是非公开的,抑或是以某种其他类型表现出来的,“惩罚会消除任何具体的攻击行为”这个一般原理应该都是适用的。
我们必须对这里使用的“惩罚”概念进行一些思考。几乎可以确定,在社会环境中,类似身体伤害、侮辱、排斥、剥夺喜欢的东西或自由,这类反应都构成了惩罚,但是涉及这些体验的术语对执行惩罚的人来说,有一种潜在的“倾向”的暗示。这种暗示既不是本质的,也不是必需的。惩罚,在本质上来说等同于痛苦的发生,但是更多是指遭受痛苦的可能性,而不是马上就要实现的事实。
在这个意义上,有两种一般没有考虑到的情况,可以以“惩罚”的名义加入上文提到的形式中。(1)伤害被爱者也是惩罚。由于人们的爱似乎普遍包含了施爱者对被爱者的认定,所以任何被爱者经受的惩罚本质上都是对施爱者本身的惩罚。当攻击公开表现出来时,很明显会有伤害效果,因此任何对被爱者的攻击都是对施爱者的伤害。(2)对失败的预期等同于对惩罚的预期。[5]人们可能因为缺乏合适的目标,或者在执行任务中遇到无法克服的困难而预测自己会失败。[6]
杜布和西尔斯(36)已经获得证据来支持这种说法:对惩罚的预期会阻止公开的攻击。据此制定的问卷调查描述了16种挫折情境,并测试了185个大学生。问卷对每种情境进行了描述,并给出了几个不同的选择反应。被试被指导记录下关于他们在几个月前真实经历过的几个场景的四项信息:(1)当挫折情境阻止他们做一件事的时候,他们坚持做这件事的渴望程度;(2)面对挫折他们采取了何种反应;(3)哪种反应最让人满意,以及满意的程度(四点量表);(4)他们觉得哪种反应可能受到最严厉的惩罚,以及严厉到什么程度(四点量表)。对每种情境可能的反应包括公开的和非公开的攻击以及替代反应。
在超过三分之一的事例中,某种公开的反应被认为是最令人满意但同时也是可能导致最严厉惩罚的。这些特殊的事例被分为三类:(1)满意的可能性高过预期惩罚;(2)满意与惩罚的可能性相等,(3)惩罚的预期高于可能获得的满意。真实发生的公开反应的比例,从第一类到第三类逐渐降低:得到的数据分别是60.7%、50.5%和33.3%。这一发现支持了“对惩罚的预期会降低公开的攻击”这一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