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性行为

早期性行为

如下推断有很好的基础:手淫行为作为小孩子们探索身体的行为的一部分是自动出现的。当四处乱抓的婴儿第一次碰到自己的生殖器时,他发现了一个高度敏感的器官,如果抓挠这个器官,会感觉很舒服。这种人为的刺激由于随之而来的高度奖励,成为一个目标反应而固定下来。此外,这是一种独立于其他人而执行的行为,因此某种程度上,它本身就属于只有小孩子才能做的一种行为。由于我们的社会一贯反对小孩子手淫,因此这种行为必须被禁止。处置手淫习惯的方式多种多样。首先,必须阻止目标反应再次发生,办法包括:在清洗时,特别小心地不过度刺激孩子的生殖器;或者一直给孩子穿着衣服,这样孩子直到好几岁了也无法碰到自己的生殖器。同时,大人们还一直采取间接的抑制,比如孩子必须在睡觉时把手放在被子外面。这种情况下,根本不会出现手淫的问题,因此这种禁令显得有些武断。对于特别小的儿童,类似打手心的惩罚会被频繁采用,反应结果在这种干预下也就会被阻断。

还有一类干预的办法被人们经常建议和使用,比如把一些别的东西放到孩子手里。这种撤除奖励的办法有可能阻止反应序列的固化。特别是在孩子大一点的时候,人们一般采用言语的批评,比如威胁(对男孩)如果手淫,阴茎会被剪掉或者脱落。孩子陷入一个两难境地中:要么在生理的意义上保留有用的器官而不能使用它,要么使用它然后失去这个器官。

大多数被密切研究的成年人在这个领域显示出压抑的迹象。一个通常的例子是,一个人用言语或者其他符号来指出生殖器刺激的存在,但是这个人并没有采取行动去触碰或者摩擦他的生殖器。对此,唯一的解释是操作反应被抑制了。

在我们的社会中,孩子们对与手淫有关的刺激和目标反应通常不太熟悉。这种辨认或者命名某种活动的失败,本身就倾向于把自身从一系列可能实践的反应序列中排除出去。因为,给这种行为起一个中性的名字,就可能会被认为是一种沉溺其中的许可。

关于这一点,我们能说的只是所有孩子在1岁到2岁的时候,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学会和固着于包括性愉悦目标反应的一系列行为。在某些情况下,这种反应序列可能不会高度固着,并且很容易被阻碍。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反应序列也可能被很好地建立,并因此需要极端严厉的惩罚才能禁止。对这种多样可能性的清晰理解,会有助于理解手淫禁忌对随后习惯形成的影响。对手淫的禁止,在生命中的特定阶段可能有时会对所有性行为起作用,所以会对一个人在成年时婚姻调整的可能性产生影响。毫无疑问,对手淫行为序列的干预,因导致极大的挫折而会被意识到。在很多情况下,这是一个很难改掉的习惯,不管与之联系的是奖励还是惩罚。米德(99,p.136)已经揭示出,萨摩亚人对手淫没有像美国社会那么看重,这有可能导致形成了不同的成人性格。

弗洛伊德(46,pp.174-177)已经发现并强调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成就:一些儿童在长大一些之后,会放弃早期的对父母的性欲序列。在对儿童研究的这个阶段,我们只能指出对父母性欲依恋的因素,但无法断言这种因素在人类中普遍存在。只有在那些神经症患者身上,这种依恋才可以被明显证实。然而,存在这种依恋的人群,可能要比神经症儿童的范围大得多,因为我们目前只有关于神经症儿童的足够的报告。儿童到5岁时,他的习惯已经大部分经由持续施加影响的父母而得以形成。因此,在很多情况下,父母对儿童来说很重要。因此,一些儿童出现性欲时会求助于父母也就不奇怪了。手淫行为第一次出现时,经常包含公开的对奖励或者父母帮助的期望。归功于我们普通的性行为的类型,这些反应最终“指向”异性的父母。这些习惯,包含梦话的成分,如果没有父母的配合,部分就消退了,而父母本身是通过表现出乱伦禁忌来掌控这种禁止的。儿童必须学会看向别的地方,或者干脆哪都不看,或者至少期待不久的将来有其他人会给予配合。在手淫的事例中,如前所示,父母本身——儿童手淫时幻想的对象——可能正是惩罚儿童类似行为的人。当这一公开的和原始的、针对异性父母的反应序列通过惩罚或者无奖励而逐渐消除后,儿童就开始准备好建立家庭外的关系,其迫切程度是前所未有的。精神分析家们证明(39,pp.18-19),这种指向父母的具有情欲色彩的反应被阻断,是一种普适的而且经常是关键的挫折来源。这种经历引起的苦涩可能会影响一个人余生对待父母的态度。当然,父母除了禁止这种行为外没有别的选择。这种情欲反应的受阻,成为干预对社会化父母之依赖的一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