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击的控制

攻击的控制

对阿善堤部落文化的研究发现,攻击要想表现出来,会面对诸多限制。可能一切行为——只要触犯了已经确立的限制——都会包含一些附加的攻击行为。显而易见,大多数情况下,这样的行为对社会来说是危险的。对这些犯罪的制裁反映了引起这些行为的刺激和控制它们一样重要。因此,如果高攻击性的行为受到了严厉的惩罚,一般就可以认为,这些行为受到了强烈的抑制。

在阿善堤部落,叛变是一个纯粹的攻击行为,会被处以死刑。密谋废黜或者伤害一位领袖也是死罪。被敌人俘虏属于形式上的背叛,因此一个战士宁肯自杀也不愿被俘虏。

当战斗形式开始不利于他们时,某位阿善堤的首领就会登高一呼,对祖先灵魂的侮辱会使他们斗志昂扬,奋勇杀敌。作为最后的手段,首领和指挥官们会使用作为身份象征的徽章自我了断,而不肯落到敌人手中或者违背他们在发动战争之前的“誓言”。有一个很著名的阿善堤的谚语:“囚与死,舍囚而取死。”此外还有,“前进会死,逃跑也是死,我最好还是前进,即使被战争的血口吞没”。(129,p.123)

挫折-攻击假说暗示当逃兵这类行为一般被视为对国王和国王权威的直接挑衅。如果上述文化模式更具体一些,比如详细考察一个战士向敌人投降的事例,这一暗示就更清楚了。人们可能认为,当这个男人离开家园来到战场,最强烈的欲望就是活下去。他想活着回到阿善堤部落的幸福生活中。而在战争中,却面临着被杀死的可能。这种冲突——被杀死的预期与回到阿善堤的渴望的冲突——就构成了一种挫折,这个战士会因此更加奋勇地与威胁他生命的敌人战斗。如果他的胜算很小,战斗看起来毫无意义,他唯一避免死亡的方式就是投降敌人。换句话说,唯一继续活下去的办法就是放下武器,缴枪不杀。但是他在战斗之前向国王发过的誓言——不成功,便成仁——阻挡了这条活命的道路。他的誓言成为阻碍生存渴望的障碍。此外,他知道,如果违背了誓言,任何时候回到家乡都会被处死。当他走上了战场,一旦停止战斗就别再想继续生存。这种挫折导致的攻击,被解释为对国王权威的反抗。被决定要生存下去的愤怒所驱使,无论是被捕还是违背社会规范,他都会向敌人投降。阿善堤部落把这种违背王权的行为视为叛变,如果这个战士被抓回来,他会受到审判并被处死刑。

阿善堤部落把谋杀也看作对已经建立的王权的一种攻击——和对受害者的攻击一样:

在对一个凶手的审判中,法官审判的模式……似乎暗示了,这种冒犯会被厌恶是由于一种禁止某个人擅自主张的规定。“挥刀”——处以极刑的权力,也许一直是权力核心阶层最小心保护的特权。(129,p.290)

此外,被害者的灵魂会一直在凶手的梦里萦绕,尤其会为了自己向任何赦免凶手的领袖进行复仇。杀人被视为反对最高领袖,这种信念源远流长,即使是自我防卫过程中的杀人也不会使惩罚有所减轻。

拉特雷还说:

对某个人来说,如果他胆敢私自杀死冒犯他的人,他就是挑战了那个唯一的“握刀”的人(最高领袖),也就动摇了一切中央集权的根基。而这一点可能是在接下来的审判中最被看重的,在审判中,凶手……被指控没有把他的案子交给那些有“好耳朵”可以用来倾听的议员们来决断,而是拿起“一根棍棒打死陪审团”,结果就像对待“凶残的野兽”那样来对待长者们组成的委员会。打死受害者的举动,被认为和对中央政权犯有叛变罪具有相同的目的。(129,p.295)

有一个挫折-攻击假说的实例,证实了阿善堤部落的“谋杀是和叛变相仿的攻击行为”的解释。如果将上面描述的模式化流程应用在一个特殊的案例上,这种解释就很清晰了。例如,一个人受到了致命的侮辱,他为了复仇而犯了谋杀罪,对这个人的行为进行分析,可以揭示出攻击行为可能的来源。这个侮辱适时地造成了伤害,这个男人可能是部落的一个受尊敬的成员。他希望继续享受同伴的尊重。但是他却发现自己受到了侮辱。这种公开冒犯是可能摧毁他的“好名声”的一种威胁。人们期望他像一个受尊敬和爱戴的部落成员那样行动,但他却被攻击者弄得怒不可遏,于是这个人决定报复。然而,直接反击攻击他的人是被法律禁止的。他不能自作主张,自己报复攻击者。其他人觉得他应该把这事交给法庭审判处理,这导致了更深的挫折感。他现在不仅对侮辱他的人感到恼怒,还对干涉他复仇的权力感到恼怒。一气之下,他殴打并杀死了侮辱他的人。在这个过程中,他对侮辱者和整个部落的攻击得到了释放。正是后一方面的刺激因素在审判中被着重强调,他也因此被判处死刑。

拉特雷对谋杀的可能动机进行了研究,得到很多种答案,其中包括:当地居民自己把谋杀案中的挫折和攻击联系了到一起。实际上,接受调查的人说:“一个人可能欠了好多外债,但是与其马上就去上吊,他可能决定先杀死一些人,然后对自己说:‘这样我就师出有名了,也有人陪我去死了。’”

即使是在战时,杀死敌人也是受到严格控制的。敌人应该先被俘虏,然后对其在战场上的叛逃行为进行即席审判,然后将其毫不犹豫地处决。然而,如果敌人已经被杀死了,杀人者就必须对尸体进行一个类似的审判,然后将尸体斩首。忽略这个仪式会被看作是对部落的冒犯。可能的结论是,即使是在战争中,任意的杀戮也包含着损害社会组织机制的危险萌芽。因此,即使是战火正旺,一名战士也不得不牢记自己不是杀人机器,而只是负责惩罚叛贼的国王使者。

除了部分特殊情况,自杀也被认为是对现有政权的冒犯,并被看作是一项死罪。自裁是自认有罪,会让人猜测这个人是做了什么值得被处决的事情。结论就是:自杀就是在欺骗公正,逃避对罪行的惩罚。阿善堤的领袖们遇到这种突发事件时,一般会对尸体进行审判,砍掉尸体的头,阻止死者的灵魂进入“亡者之地”。对尸体的审判解释了这个流程的本质原因:

[面向首领]“这是你的奴隶。没人知道他做了什么,今天他上吊自杀了。”[面向尸体]“是什么侵袭了你的心灵,没有人知道。但是,由于你没有把自己的遭遇公布出来,让我们用心聆听,而是拿起棍子打了陪审团——当你杀死了我们,[于是]你就把我们看作了凶残的野兽——所以,你是有罪的!”(129,p.300)

显然,这个概念和我们自己的社会格格不入,证据就是我们会采取措施防止死刑犯自杀。

怀孕的女人有一些特殊禁忌,而这些禁忌在我们看来并不太合理。例如,她不能盯着一只猴子或任何畸形的人看,也不能让小红蚁咬她。类似的这些限制可以被解释为一种避免未出生孩子受到攻击而施行的禁令。人们相信,盯着一只猴子或一个畸形人会对胎儿有伤害,小红蚁咬了一个孕妇可能会导致她流产。如果我们记得,怀孕一般会给女人带来很多挫折,那么这一禁忌就容易解释了。在怀孕期间,她的行动有诸多限制,她一直为即将到来的痛苦和分娩的危险而惴惴不安。这种挫折会导致对胎儿的攻击。一个女人在怀孕阶段不能和别人通奸,因为这会杀死她的胎儿。那些来和她接触的人必须十分小心。如果一个人对孕妇说“你怀孕了”,这也是一种要接受惩罚的冒犯——这种行为会带来流产,于是这个人就要为此负责并被罚以重金。

一些其他带有象征谋杀倾向的特定行动——也因此会被看作是经过掩饰或改变形式的攻击——被认为和实际发生的事实一样严重。这些行动有时看起来其实是很无伤大雅的,比如公开声明绝食、头发留得太长、用一把刀以直角的角度切东西等等。

奇怪的是,作为一种攻击行为,身体攻击在阿善堤部落是不被看作有杀人企图的。殴打一个人首先被解释为一种侮辱行为,然后会按照受害者的声望来进行处罚。如果受害者是高级官员,打人者会被处决,因为他冒犯了逝去的国王和领袖们的灵魂。攻击性地殴打别人是孩童时代第一个被禁止的行动。对一个儿童来说,殴打父母是极端严重的冒犯行为。如果注意到高级官员和父母都是权威的代表,这就很有意思了。他们在社会中担任了挫折和社会化代理者的角色。逝去的国王和领袖们的灵魂也象征着权威。他们是社会控制的超自然代理者。按照这个说法,这些社会成员将是攻击行为最天然的目标。而事实上,禁忌导致的敬畏,强烈保护着的就是这些个体。

言语侮辱有可能和身体攻击受到一样严厉的惩罚。儿童是不允许对他的父亲骂骂咧咧的,这样的行为会招致严厉的鞭刑。此外,儿童在他的父亲或祖父面前必须保持绝对安静,除非他被要求说点什么。当儿童看到一个没有耳朵或嘴唇的人,他的父亲会告诉他,这种残缺是因为这个不幸的人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以此来强调言语侮辱的禁忌。尤其是,这些禁忌包括一些特殊的提法,比如“你母亲或父亲生殖器的起源”“你祖先的灵魂吃了自己的脑袋”或者“你祖先的灵魂拿走并吃掉了他们的骨头”。如果一个女人叫一个男人傻瓜,她会被严厉惩罚,甚至可能被处死。说任何可能冒犯他人的话,不管有没有好的理由,都要负责承担调停费用。传播小道消息,散布流言蜚语,说谎话,嘲笑别人是都严重违规的。攻击者的脸会被用木炭涂黑,他会被沿街游行示众,用牙咬着一只活的家禽,边走边敲锣,这样所有人都能现场观看并从中取乐。如果冒犯的是一位高级官员,这就有点叛变的意味了。按照冒犯的严重程度,这名罪犯可能会被割掉嘴唇或处死。顺便说一下,当这个犯人做出公开的罪行从而违反这些风俗习惯时,部落会感觉耻辱,因为这种行为看起来就是那些官方告密者(这些人的工作就是收集所有流言蜚语,并将其转达给首领)活生生的例子。这些告密者显然不会对自己的工作感到快乐,还会为自己的行为找出种种理由:

对这类行为,在他们的社会行为规范中有着根深蒂固的、本能的强烈厌恶,这一点可以从官方告密者即使是在特许环境下也必须执行的仪式中看出来。在报告之前,告密者必须说:……(我在鼻子下画一条线,这样我就能说了)或者(在下面涂上灰,我的鼻子,像一个白鼻子的……猴子)。(129,pp.328-329)

当然,一些其他的举动也会被看作是攻击。除非是特意向其致意,否则盯着某人的脸是很不尊重人的行为。当众放屁是种不能容忍的冒犯。下面这个是被人种学者记录的事例:

大家去拜访一位重要人物,这位大人物受到忠诚和善良的阿善堤人爱戴,远族的首领和长者和其他人一样来表示对他的尊崇。当轮到某位特定的老人鞠躬献礼时,他不小心放了个屁,除了他的近身随从,没人注意到。然而在庆典结束一小时后,他已经上吊自尽。他让他自己和随从“蒙羞”了。在阿善堤部落,人们普遍认为,那种环境下,他做了唯一正确的事。否则他永远没有改正的机会来躲过他可能受到的嘲笑。(129,pp.372-373)

对一位妇女来说,生出怪胎或畸形儿是对丈夫全家的侮辱。因此,大概在怀孕8个月之后,她会返回自己家所在的村庄,在她母亲的房中等待分娩。

这种风俗来源于对这个妇女有可能生出怪胎的恐惧。而在她自己部落的亲戚中,这件事会被作为一个秘密保守起来,以避免对她丈夫家族的嘲笑或者其他后果。以前有过这样的例子:妇女生出半人半猴、半人半鱼、有3个或更多的乳房、有6个或更多的脚趾的孩子。所有这类的婴儿和阴阳人一样,都要被毁灭。(130,p.56)

偷窃是对财产权的攻击,在阿善堤部落会受到严厉惩罚。一个孩子即使偷了父母最微不足道的东西,人们也会用一种由羚羊皮制成的特殊武器进行鞭打。如果他拿了家族其他成员的重要东西,他的肛门会被注入红色胡椒,提醒他将来不要再偷东西了。在长大一些后,偷近亲的东西就不会再带到首领或陪审团面前了。第一次犯事后,被偷的东西会挂在小偷的脖子上,然后游街示众。第二次犯事后,小偷会被裸体游街,让同伴们嘲笑。第三次犯事后,会实行一套标准的惩罚措施,包括允许其他人叫他小偷,并且如果发现这个人在他们的田地中出现,可以鞭打他。

如果一个家族的成员对另一个家族进行了偷窃,事情会更严重,有可能导致两个家族的敌对。

但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必请求首领在两派之间进行裁决。家族的领导人关心的是完全自主地解决这件事。在争论中,家长和族人可以批判自己族人的偷窃行为,把他留给被偷窃的家族,他会变成……对方的奴隶。我的一个消息源曾说:“偷一个群族外成员的东西,比偷自己群族成员的东西,性质要严重得多。前者会让全部族人承担恶名,偷窃者会受到加倍严厉的处置。”(129,p.324)

偷窃一个高级官员、死人或者神的祭品,被认为是冒犯整个民族的禁忌。有这种罪行的,通常在审讯之后直接处死。

在阿善堤部落,通奸被认为是对结婚才能享有的特权的一种窃取。按照受害者地位的不同,惩罚也不一样。如果与一个普通人的妻子通奸,这种事通常会被集体忽视,或者支付一些赔偿金了事。如果受害者是一个高级官员,情况就全变了。这并不是由于一个私通行为随后可能导致很复杂的局面,因为国王或首领并不是世袭的。阿善堤部落可能更倾向于认为这种通奸不只是偷窃,它还是一种冒犯权威的攻击行为。

我们现在看看“性攻击”的最后一级,这是连权力核心都很关心的,因为对这种攻击的惩罚是死刑。我们立即好奇地想起,在我们自己关于叛变罪的法律条款中,有一条是:对任何攻击最高统治者伴侣的人要判处死刑(而在我们的法律中,类似的对同等人或者普通人的行为就不被认为应该处以死刑)。所有这些方面,阿善堤的法律似乎在概念和实践上都与我们几乎是一致的。(129,p.306)

如果受害的官员正好是名战争领袖,通奸者的脸会被插入一把刀,他的身体被刺入豪猪的刚毛,他的生殖器被切断并被钉到树上,然后他会被斩首。和他合作的罪犯也会被处死。如果与国王的妻子通奸,在处死之前会受到更精心设计和更可怕的惩罚。意淫与一位高级官员的妻子通奸,即使是梦中呓语泄露的,也会给通奸者带来惩罚。

即使是与普通人妻子的通奸,某种攻击性的成分也会加重罪行。强行引诱一位已婚妇女会被处死。此外,与孕妇通奸也会被处死,因为人们相信这种行为会导致未出生婴儿的死亡。有趣的是与此相关的事实:一位寡妇如果在配偶死亡一年之内与别人发生性关系,会被看作是对死去丈夫的一种攻击。这会让死者如此恼怒,以至于他会回来与她同眠,导致她不孕或者死亡。

乱伦,初看上去也是种纯粹的性行为,在阿善堤部落看来,它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攻击行为。人们觉得这种行为有特殊的恐怖之处,相信它会导致最严重的后果:停止下雨,庄稼减产,娱乐缺乏,疾病流行。乱伦是对祖先和神的冒犯,作为报应,他们会把各种形式的罪恶降临给整个群体。因此,人们认为这种行为要毁灭集体,因此罪犯会被处以死刑。

以上简短回顾了阿善堤部落中的罪行,揭示了大多数禁忌行为似乎都包含了很高的攻击成分。几乎可以确定,当地人对攻击行为有强烈的反应。同样明显的是,社会必须控制这种攻击性。除非是在社会控制的范围内,否则大规模的、部落内部的敌对行为,很可能足以让部落的政治和经济结构完全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