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科举考试
通过考试选拔任用行政官员的科举制度是在中国封建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一大创举和重要贡献,从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设置进士科起,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历时1300年。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制度文化中最具世界影响的一项制度。
南京的科举考试,起始于南唐,完备于宋,盛于明清。
一、 南唐科举考试
南唐时期以科举考试作为选拔官吏的一个重要途径。南唐先主李昪时期已经开始科举取士,建国子监,行贡举,选拔治国人才。其后,中主李璟、后主李煜都十分注重从科举中选拔人才,利用科举制度笼络知识分子。保大十年(952年),李璟始命翰林学士江文蔚主持礼部贡举,开科取士,当年授庐陵(今江西吉安)王克贞等3人进士及第。乾德二年(964年),李煜命吏部侍郎韩熙载主持贡举,亲自命题考核,录取进士王崇古等9人;开宝五年(972年)礼部贡举,录取进士杨遂等8人;开宝八年(975年),李煜举行南唐最后一次科举考试,录取进士张确等30人,甚至在金陵被宋军包围的危急时刻,还录取进士36人。南唐的知识分子多热衷于科举,许多农家子弟也释耒就学,有的多次赴金陵考试,虽反复落榜也不灰心,坚持攻读不辍。南唐连续举办贡举,20多年间共行贡举17次,授进士93人。德乾三年(965年),金陵人(今南京)卢郢中式状元,是南京历史上第一位状元。
二、 宋朝科举考试
宋代科举考试上承五代旧制,仍以礼部为省试的主管部门,礼部下设贡院,作为省试的常设管理机构。南宋乾道三年(1167年)九月,史正志知府事兼提举学事,次年“正志以蔡宽夫宅基创贡院”;绍熙二年(1191年),余端礼知府事,“以贡院湫隘,修而广之”;嘉定九年(1216年),“漕司贡院旧皆寓试僧寺,副使真德秀始创贡院于青溪之西”;嘉定十六年(1223年),贡院倾圮,余嵘“撮而新之,凡屋二百一十二楹”;嘉熙元年(1237年),“府学置房廊,始立贡士库”;淳祐三年(1243年),杜杲知府事,“增府学养士田,置贡士庄,并及进士阁”。 (11) 其中余端礼、余嵘父子相继增修贡院。北宋时期,江宁府与全国其他诸府州一样,解额只有10名;但宋南渡后,改江宁府为建康府,视为“留都”,规格上自然应有所提高,于是地方官守上书朝廷,希望增加贡士名额,获得批准。史载:“宋中兴初年,建康府解额十名,端平元年守臣奏建康行阙之重,特增二名,共以十二名为额。” (12) 这自然为地方士人增加了出仕机会。
三、 明朝科举考试
明王朝建都南京后,南京作为京都,也是应天府所在地,在整个明代都处于特殊重要的地位。直至明王朝迁都北京之前,南京地区是明代前期科举考试的中心,要按明制主持乡试、会试、殿试。
1. 应天府乡试
应天府在明代科举乡试中地位重要。明初的科举成式与条格明确规定,乡试在各直省及京师举行,“直隶府、州、县则于应天府(乡试)”。按明制,应天府每三年举行一次乡试。因开试时期在秋季,故又称“秋闱”。应天乡试共有三场:第一场于八月初九日举行,试《四书》义3道,每道200字以上;经义4道,每道300字以上;上述不能完成者允许各减1道。其标准:《四书》以朱熹《四书集注》为主;诸经中,《诗》以朱熹集传为主,《易》以程朱传义为主,《书》以蔡沈传及古注疏为主,《春秋》以左氏、公羊、谷梁等传为主,《礼记》以古注疏为主。第二场于八月十二举行,试论1道,300字以上;判语5条;诏、诰、章、表、内科1道。第三场于八月十五举行,试经、史、策论5道,不能完成者允许减2道,每道300字以上。
考官都是由官府提前以币帛敦聘的明经公正之士,设主考官2人,同考官4人,提调1人。并挑选居官清正谨慎者充任各类考务、管理之职掌。每场考试考生一般在前一晚经严格搜检后入场,次日考一整天,至晚交卷;未完成者,给蜡烛3支,继续答至蜡尽为止。
应天府因其特殊地位,往往得到特别的关照。如洪武三年(1370年)颁行的科举条诏中,规定乡试选额,其他各省多者40名,少者25名,而应天府因系“在京乡试直隶州”而得100名。
即使在明王朝迁都北京后,至洪熙元年(1425年),礼部奏定乡试取士之额,北京国子监及北直隶顺天府共50人,而南京国子监及南直隶应天府解额为80人。宣德七年(1432年)二月,诏令顺天府乡试解额与南京应天府同为80人。正统五年(1440年)复定乡试解额,顺天府仍为80人,而应天府为100人。次年,方又增顺天府乡试解额20人。景泰四年(1453年),复定乡试解额,南北直隶各增35名,遂为定额。
2. 会试
明代迁都北京前在南京举行的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故称“礼闱”。按明制,会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在乡试的第二年举行,因时逢春季,故又称“春闱”。参加会试者必须是乡试中式的举人。会试亦考3场:第一场在二月初九日,第二场在二月十二,第三场在二月十五。所考文字与乡试同,只是难度更大、要求更高。会试时的考官一般由朝廷高级官吏或内阁大学士担任,并且在人数上比乡试略有增加,如同考官为8人,并且提调官由礼部内官担任。考试之日,举人于黎明时分入场,每人用军卒1人看守,至晚交卷。未毕者亦给蜡烛3支,烛尽而试毕。在南京举行的历次会试中,由于未规定录取名额,名额数“皆临期奏请定夺”, (13) 多寡甚殊,如最少的一次在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只有31人,而最多的一次在永乐三年(1405年)竟达472人。至成化十一年(1475年)以后,才有定额,一般为300人,遇特殊情况,另外增加。
3. 殿试
会试中式者,随后于三月初一(成化时改作三月十五)前往皇宫参加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殿试中式者便步入官途。天顺八年(1464年)甲申科上元倪谦中式探花。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上元景旸中式榜眼。万历二年(1574年)甲戌科江宁余孟麟中式榜眼。万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江宁焦竑中式状元。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江宁顾起元中式探花。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己科句容孙贞运中式榜眼。崇祯十六年(1643年)癸未科溧阳宋之绳中式榜眼、溧阳陈名夏中式探花。其间,南京地区各府、县之人考中进士者凡385人,分布情况如下:应天府南京卫86人;上元县85人;江宁县71人;江浦县12人;六合县12人;高淳县11人;溧水县14人;句容县46人;溧阳县48人。 (14)
四、 清朝科举考试
清代以科举为国家造才大典,朝野皆以科名相高,追求及第成为士子和社会的普遍风尚。1644年,清王朝定都北京之后,朝廷决定乡试于顺治二年(1645年)秋八月举行,会试于顺治三年(1646年)春二月举行。并且规定:“嗣后以子、卯、午、酉年乡试,丑、辰、未、戊年会试。奉特旨开科,则随时定期。”清代的科举考试从此开始。
清朝统治者对科举考试高度重视。在明朝科考的基础上,进行了许多创新。其一,考试考官制。考官不仅要有“出身”和一定的官位,在任命前还要经过考试,以确保其知识水平。其二,会试分省录取制。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规定:会试一律按省分别录取,根据应试人数的多少,钦定录取名额。其三,复试之制。顺治、康熙、乾隆、嘉庆时,根据考试情况由皇上临时降旨,对乡试、会试榜后进行复试,以防舞弊,提高考试的公正性。其四,官民分卷制。即达官世族子弟与普通百姓分卷应试。其五,考官子弟回避制。规定乡试、会试考官、房考、监临、提调之子孙、宗族,例应回避。后有规定考官子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其六,磨勘之制。指派翰林官员复核乡试、会试考卷。磨勘的实施,起到了监督考官阅卷的公平与否和出题是否符合规定等作用。 (15)
在科考组织上,亦实行全国范围内的三级考试制度。第一级为小试,或称为童试,即考秀才。第二级为乡试。乡试三年一科,遇有皇上登极、万寿等庆典特诏举行的考试,称为“恩科”。乡试考中者称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三级为会试和殿试。会试也是三年一次,分正科和恩科,由礼部主持,各省乡试中式的举人参加。会试中式者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殿试是最高层次的科举考试,由皇上主持,殿试中式者一般只排名次,而不黜落。第一名至第三名称一甲三名,分别称为状元、榜眼、探花,第四至第十名称二甲,余为三甲。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清代的乡试沿用明制,苏、皖两省的举子都齐聚南京参加“江南乡试”,江南乡试场所称江南贡院。
江南贡院位于南京城南夫子庙,据《南窗纪谈》所载:建康(南京)贡院于南宋孝宗乾道四年(1168年)由知府史正志创建,起初为县、府学考试场所。占地面积不大,参加考试的人数也不多。如果遇到考生增多,考试则在借用的僧寺进行。明朝定都南京后,乡试、会试都在南京举行,由此贡院的规模得到比较大的发展。经过明清两代的不断扩建,到清朝光绪年间,江南贡院已建成一座拥有20644间考试号舍,另有1000多间主考、监临等官员的房间,房舍之多为全国考场之冠。
从清顺治二年(1645年)到光绪三十年(1904年),江南贡院共举办108次乡试,共产生解元108名,其中江苏75人(含南京8人,见表10-1),安徽33名。在清王朝267年中,全国科举考试共112次,产生114名状元,江南贡院考区独占鳌头,其考生考中状元者就达58名,其中江苏49名(其中南京4人),安徽9人,占整个清代状元总数的一半以上。 (16)
表10-1 江南贡院乡试中式的南京籍解元一览表
五、 太平天国时期科举考试
清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南京)后,即行科举吸纳人才。为了广泛吸引知识分子参加考试,除发给应试者路费伙食银两外,对于拒不应考的士子,还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考试的程序基本沿用明清时期的制度,依次有县试、省试、京试三个等级,分别录取为秀才、举人、进士,但是将各级科举考试每三年一次改为每年举行一次,从1853年至1862年共举行10次京考。太平天国科举考试不论门第出身,试题多数取自颁行的诏书,仍用八股文。1853年还曾开设女科,专门选拔女子人才,打破了之前科举考试对女性的限制。太平天国癸好三年(1853年),南京籍女子傅善祥中式状元,成为中国1000多年科举史上首位,也是唯一的女状元。
图10-3 焦竑
南京自南唐至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南京才子考中状元(武状元不含在内)的共有10人(见表10-2)。至今南京城内还遗留着以状元冠名的街巷地名,如夫子庙附近的状元境、长乐路的秦状元府、珠江路附近的焦状元巷、水西门附近的朱状元巷与黄状元巷等。
表10-2 五代以来南京籍状元一览表
清末,随着西方文化的逐渐传播,科举考试已经失去了其原有的光环。为了推广新学、兴办学堂,清政府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下诏废止科举考试,结束了在中国长达1300年的科举制度。科举虽被废止,但科举制核心通过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入仕”选拔人才的内涵,其进步性、合理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具有恒久的价值,影响深远。中国的科举考试对东亚国家的影响表现在历史上日本曾一度仿行过科举,古代朝鲜曾长期实行过科举制度;对西方的影响则表现在英、法、德、美等国曾借鉴中国科举制度建立了文官考试制度,并推进了西方文明的进程。就我国而言,在现代教育、文化、人才选拔,以及人格心理等方面无不保留着科举考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