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微博:概念和特征简介

微博:概念和特征简介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其他专业渠道产生的作品相比,微博总体篇幅短小,往往只有只言片语的表述,内容也呈现出精炼化和碎片化的特点。相应地,篇幅和创作水平的低门槛也造成能够构成有一定创作水平的作品的比例缩水,并非所有微博都有著作权保护的意义。

微博:概念和特征简介

1.微博的概念

微博,是微博客(microblog)的简称,在学术方面对其概念未有权威的定义,研究中采用的概念多来自于网络百科和研究者自主归纳。维基百科对微博的定义为:“一种允许用户及时更新简短文本(通常少于200字)并公开发布的博客的形式,允许任何人阅读或者只能由用户选择的群组阅读。”[1]百度百科的陈述为:“微博,即微博客的简称,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的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平台,用户可以通过WEB、WAP以及各种客户端组件个人社区,以140字左右的文字更新信息,并实现即时分享。”[2]最早提供微博服务的网站推特(Twitter)的创始人埃文·威廉姆斯将其定义为a real-time information network[3]——实时信息网络。新媒体研究学者陈永东则给出如下定义:“微博是一种通过关注机制分享简短实时信息的广播式的社交网络平台。”[4]这几个定义各有其侧重内容,有的指向微博的内容形式,强调该种形式的简短、实时、交互等特征,则强调该内容所在平台的属性,主要表述其传播机制、社交属性、经营模式等方面的特征及对应功能。各研究者在讨论微博的著作权问题时往往交替使用这两种定义,致使论述出现诸多矛盾。为论述之便,笔者在下文中使用的“微博”一词只表示“通过在网络平台或客户端等其他媒介上实现实时信息更新、用户互动、资源共享的有限字符的网络日志”的概念,而以“微博平台”指代“承载日志的网络平台”。

2.微博的特征

微博与其他传统的作品形式相比,具有以下特征:(www.daowen.com)

(1)篇幅短小。以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为代表的国内微博平台的信息发布多限定在140字以内,[5]对用户的文化水平和表达能力没有门槛限制。与其他专业渠道产生的作品相比,微博总体篇幅短小,往往只有只言片语的表述,内容也呈现出精炼化和碎片化的特点。相应地,篇幅和创作水平的低门槛也造成能够构成有一定创作水平的作品的比例缩水,并非所有微博都有著作权保护的意义。兼之微博平台信息的即时性很强,诸如表情包和流行语等内容的创意价值和吸引力很快流失,大量信息在时效过后也可能丧失受保护的价值。

(2)形式丰富。微博作为一种网络日志,信息表达形式多样,除文字外,还可以图片、音频、短视频等方式呈现。多元化的微博形式满足了用户不断提高的阅读体验需求,一条微博中可能融合了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多种作品类型,共同表达某一思想情感。这决定了对微博著作权的讨论不能简单依循某种原有的著作权类型,而必须充分考虑微博的整体性,根据原有作品类型的著作权分析思路和微博本身的特点,探究其核心保护内容和可能的侵权点。

(3)易于复制。微博与网络上的其他作品一样,都以成本极低的数字化形式呈现,伴随着微博生成的即时和便捷,其内容被复制的可能性也相应提高。微博的文字内容可以直接复制粘贴,图片等可以随意下载,通过简单操作抹去边角水印又能当作自己的图片进行展示,善意的转载、转引行为和恶意盗取商用的现象难以区分。网络平台间的摘引复制行为也时有发生,热点内容往往被整篇截取复制,大部分不会注明原作者和出处。复制的便捷性和低成本诚然拓展了作品的流通方式和流通面,但有效技术手段和监管体系的缺失使微博成为著作权侵权的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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