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伍一般遵循十八反和十九畏的用药原则。
十八反和十九畏的具体所指分别如下:
(1)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
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
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2)十九畏。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
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
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
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