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 材料

2.2.2 材料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所使用的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要求: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现浇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普通钢筋宜采用HRB400和HRB500钢筋,也可采用HPB300和HTRB600钢筋。抗震设计构件及节点宜采用延性、韧性和焊接性较好的钢筋,并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

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其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符合下列要求: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钢筋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

混凝土和钢筋力学性能指标和耐久性要求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

钢构件及其连接材料力学性能指标和耐久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规定,钢构件材料的牌号宜采用Q235、Q345。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采用的灌浆套筒和灌浆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JG/T 398)、《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JG/T 408)及《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 355)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