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知识
交通事故伤害是全球性问题。世界卫生组织(WHO)明确指出: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严重的人类健康问题。据2013年报道称,全球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近130万,受伤3 000万人以上,致残约500万人,平均每20秒就有1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丧生。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15~29岁年轻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据WHO报道,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21.9万人,受伤1 642.5万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拥有量持续增长,如果不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加强交通管理,那么交通事故的发生将不可避免。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体损伤称为交通事故伤,简称交通伤。广义的交通伤是指由于乘坐交通工具或交通工具所致的损伤,如汽车、火车、船舶、飞机等;狭义的交通伤是指公路运输和城市交通中司乘人员和他人的损伤。
(一)交通事故的原因
交通事故的发生与驾驶员、车辆状况、道路状况和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其中由于人的主观故意和过失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最为常见。
1.驾驶员因素 人的因素包括驾驶员、乘员、骑车人和行人的生理和心理状况、安全意识、驾驶技术等。与驾驶员有关的原因主要为疏忽大意、操作失误、违反规定、个人防护不到位等。
(1)驾驶员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时或者不当。还有驾驶员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通行情况或者过分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道路情况等,未判断清楚就盲目通行。
(2)驾驶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或者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
(3)驾驶员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无照驾驶、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酒后驾车会大大增加交通事故伤亡的危险性。车速较快时,刹车距离(紧急刹车后行驶的距离)较长,驾驶员反应时间延长1.5~4秒,无法对突发情况做出有效应对。
(4)驾驶员未按规定佩戴头盔和使用安全带。头盔和安全带等个人防护措施可降低伤亡程度。两轮摩托车手死亡者中头部伤占75%以上。佩戴头盔后,头部伤大为减少,死亡率也显著降低。使用安全带可使前排乘客致死性危险减少40%~50%,后座乘客减少25%~75%。
2.车辆因素 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例行保养和出车前的例行检查,或因车辆本身的机械质量和轮胎气压出现突发性故障如制动失灵、爆胎等。
3.道路因素 包括道路施工质量不佳、交通设施不完善、交通标志不明确、人车混杂通行、弯道或坡度过大、路面光线和照明不足、路中无隔离带等。
4.环境因素 恶劣天气如狂风暴雨、暴风雪、台风、大雾等,可破坏交通标志、损毁道路、造成道路积水、积雪、结冰,使驾驶员或行人视线不清。
(二)交通伤的种类
交通伤按照损伤机制可分为撞击伤、碾压伤、跌落伤、切割伤/刺入伤、挤压伤、烧伤/爆炸伤等。骨折是最常见的损伤,各个部位均可发生骨折,易发生脊椎骨折而伤及脊髓神经。颅脑外伤、胸部外伤、腹部脏器伤属于较为严重的损伤。交通伤可因大出血、窒息、休克等危及伤员的生命。
(三)伤情特点(https://www.daowen.com)
在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致人损伤的因素多、机制复杂,伤员个体情况不一,导致伤员的伤情变化差异大,使得交通伤救治难度加大。
(1)致伤因素多、损伤因素复杂:交通损伤过程中同一伤员可同时发生多种损伤,而同一类损伤可同时出现在多个身体部位和系统。
(2)伤情严重、死亡率高:由于交通伤的损伤机制复杂,伴随一系列复杂的全身应激反应,且相互影响,容易造成复杂的伤情,多发伤、复合伤、休克发生率高(失血性休克发生率可达50%)。主要的死亡原因为颅脑伤、胸部伤和腹部伤。
(3)救治难度大:交通伤所致损伤多为闭合伤与开放伤,同时存在多部位、多系统创伤,很多伤情症状和体征相互掩盖。病情多危急,需要紧急救治,时间紧迫,同时伤员常无法自诉伤情。对其多发伤进行及时、准确、完整的判断和救治难度较大。
(四)交通事故的安全防范
(1)严格科学的管理:加强对社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严格考核驾驶员和审验车辆;合理部署警力,科学管理交通,严格执法处罚,可有效控制交通事故的源头,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及其所致的伤亡。
(2)行人:穿越人行横道线时,应严格遵循“红灯停,绿灯行”。即使在绿灯通行状态下,行人也应注意来往车辆是否停稳。行人不得翻越道路中间的隔离栏。横穿道路时,不要看书、看报、玩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横穿道路时,不要突然改变路线,突然向前猛跑或退后。不要在排队等待通行的车流中间穿行,严禁在车辆空档间急速穿插。
(3)骑车人:应确保车铃、车闸齐全有效。通过交叉路口、拐弯处及坡道时,应减速响铃示警。转弯前应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改变骑行方向。12周岁以下儿童不得骑自行车、三轮车上路。骑车时不允许双手离把或单手撑伞,不准扶肩并行或曲线骑行,不准互相追逐,不准酒后骑车,不准与机动车争道抢行,不准攀扶其他机动车辆。
(4)摩托车驾驶员:应佩戴安全头盔与护目镜,不宜穿袖口过于肥大的衣服。我国交通法规规定:两轮摩托车在城市道路上的最高行驶速度为每小时50 km,在公路上的最高行驶速度为每小时60 km,轻便摩托车最高行驶速度为每小时30 km。在通过狭窄路段、转弯掉头、能见度差、路况湿滑等情形下,应减速行驶,不准超过每小时20 km。严禁酒后驾驶。驾驶摩托车时不能接听电话。尽可能保持匀速、靠右行驶,减少急加速和突然停车。超车时开转向灯,确认安全的情况下超车,不准从右侧超车。两轮摩托车只准附载一人,驾驶座前不准坐人,后座不准附载儿童。
(5)乘客:在车辆行驶中要坐好或站稳,抓牢扶手,谨防紧急刹车时摔倒。不得将头、手伸出车窗外。出租车等乘客下车前应注意后方有无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确认安全后再打开车门下车。
(五)应对特殊情况的技巧
1.撞车事故不可避免时 如果撞车不可避免,驾驶员应保持冷静。当撞击方位不在驾驶员一侧时,驾驶员应握紧方向盘,两腿向前蹬直,身体后倾,保持身体平衡,以免在撞击瞬间,头撞到挡风玻璃上。当撞击方位在临近驾驶员一侧或撞击力度较大时,驾驶员应迅速远离方向盘,双臂夹胸,手抱头,并将双脚抬起,避免挤压受伤。副驾驶位置乘客可双手抱头,屈膝护住胸腹部。后排乘客手抱头,身体后躺。
2.车轮爆胎时 驾驶员应握紧方向盘,尽力控制车辆直线行驶。调整车头,动作要轻柔,不要猛打方向盘。不要急刹车。利用发动机制动减速,打开右转向灯缓慢停靠在路肩上。
3.车辆落水时 若水较浅,未能淹没全车时,应待车辆稳定后,再设法离开车辆。若水较深,将全车淹没时,不要急于试图打开车门和车窗玻璃,此时车门是无法打开的。车内存留的空气可维持5~10分钟,为冷静分析险情、选择逃生策略提供了宝贵的时机。可用逃生锤或其他坚硬锐物击碎车辆侧窗玻璃的四角,而后深吸一口气,及时浮出水面。
4.车辆自燃时 公交车一旦发生自燃,驾驶员应紧急停车,再打开车门、切断电源和油路。不要轻易打开引擎盖,可使用配备的干粉灭火器对着缝隙进行灭火。乘客可利用逃生锤砸击侧窗玻璃的四角,击碎玻璃逃生;也可扳动红色应急开关,打开车门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