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视图

一、视图

机件向投影面投射所得的图形称为视图。视图可分为基本视图、向视图、斜视图和局部视图四种。

1.基本视图

国家标准规定:图样画法用正六面体的六个面作为基本投影面(图2-2-13),展开得到六个基本视图,如图2-2-14所示。

图示

图2-2-13 六个基本投影面

从六个基本视图的形成可知,基本视图实际上是在三面视图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它们也必然符合三视图间的“投影对应关系”和“方位关系”。在同一张图纸内,如果按图2-2-14所示配置视图时,一律不标注视图的名称。

图示

图2-2-14 六个基本视图

2.向视图

当基本视图不能按规定位置配置时,可画成向视图。画成向视图时,应在视图上方用拉丁字母标出视图的名称“×”,同时在相应的视图附近用箭头指明投射方向,并注上相同的字母,如图2-2-15所示。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图2-2-15 向视图

3.局部视图

将机件的某一部分(即局部)向基本投影面投射所得的视图称为局部视图。可按基本视图的形式配置,也可按向视图的配置形式配置并标注。如图2-2-16中A向视图主要表达机件左端的局部结构,机件的其他部分可用波浪线断开。当局部视图表达的部分结构是完整的,其图形的外形轮廓线呈封闭时,波浪线可省略不画,如图2-2-16中的B向视图。

图示

图2-2-16 局部视图

4.斜视图

机件向不平行于基本投影面的平面投射所得的视图,称为斜视图。

如图2-2-17所示,当机件某部分的倾斜结构不平行于任何基本投影面时,在基本视图中不能反映该部分的实形。这时,可选择一个新的辅助投影面(H1),使它与机件上倾斜部分平行,且垂直于某一个基本投影面(V)。然后将机件上的倾斜部分向新的辅助投影面投射,再将新投影面按箭头所指方向,旋转到与其垂直的基本投影面重合的位置,就可得到该部分实形的视图,即斜视图,如图2-2-17中的A视图(C视图和另一图形均为局部视图)。

图示

图2-2-17 斜视图

斜视图通常按向视图的配置形式配置并标注,其断裂边界可用波浪线(或双折线)表示,必要时,允许将斜视图旋转配置,但需画出旋转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