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办案程序
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办案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条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诉讼,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对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分为三大部分,对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一)工作流程(见图10-3)

图10-3 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办案程序的工作流程
(二)操作规范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侦查。
(三)文书制作
以上流程,根据需要可以制作相关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