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电缆选择与线路敷设

二、电线电缆选择与线路敷设

(1)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输出支路和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线路在竖井内敷设,且与竖井内的燃烧性能为B1级以下电线电缆之间没有防火分隔时,应选择燃烧性能为A级的电线电缆;有防火分隔时,可选择燃烧性能为B1级的电线电缆。

(2)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输出线路和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线路选择燃烧性能为B1级电线电缆时,应穿金属管保护;也可敷设在燃烧性能为同级别的电缆桥架或线槽中;选择燃烧性能为A级电线电缆时,可明敷。

(3)地面安装或潮湿场所安装时,灯具的供电线路和控制线路均应选择耐腐蚀的橡胶电缆,接线处应有防腐蚀和防潮处理。

(4)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当合用同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金属隔板分隔。

(5)系统的配电支线应采用铜芯导线,控制线路应釆用多股铜芯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