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1 防雷基础知识
2025年10月13日
6.6.1 防雷基础知识
(1)土壤电阻率低于200Ω·m的区域的电杆可不另设防雷接地装置,但在配电室的架空进线或出线处应当将绝缘子铁脚与配电室的接地装置相连接。
(2)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机械设备,以及钢脚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的金属结构,当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当按照规定装防雷装置。
当最高机械设备上接闪杆(接闪器)的保护范围能覆盖其他设备,且又最后退出于现场,则其他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3)机械设备或设施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或设施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4)机械设备上的接闪杆(接闪器)长度应为1~2m。塔式起重机可不另设接闪杆(接闪器)。
(5)安装接闪杆(接闪器)的机械设备,所有固定的动力、控制、照明、信号及通信线路,宜采用钢管敷设。钢管与该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体应做电气连接。
(6)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7)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以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