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统设计的一般要求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应由摄像、传输、显示及控制四个主要部分组成,应具有对图像信号采集、显示、分配、切换控制、记录和重放的基本功能,系统的制式宜与通用的电视制式相一致。
系统的设备、部件、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采用符合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的定型产品,进口产品应有商检合格证书。
2)系统的所有设备和部件的视频输入和输出阻抗以及电缆的特性阻抗均应为75Ω,如有监听装置,音频设备的输入和输出阻抗应为高阻抗或600Ω。(https://www.daowen.com)
3)系统中各种配套设备的性能及技术要求应协调一致。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可采用黑白电视系统或彩色电视系统。在监视目标的同时,需要监听现场音响的系统应配置伴音系统。在监视区域内,灯光照度应符合摄像系统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