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5  涂装作业场所还有哪些其他安全卫生措施?

10.2.5 涂装 作业场所还有哪些其他 安全卫生措施?

1)车间(工段)涂装作业场所的地面应平整防滑,易于清扫,并配置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经常有酸碱液流散或积聚的地面,应采用耐腐蚀材料敷设,不透水,并坡向厂区排污系统,车间(工段)内不得积水。

2)车间(工段)涂装作业场所的围护结构的内壁应勾缝喷白,当采用有机溶剂清洗脱脂时,与相邻生产部门的封隔墙应采用防火墙,作业场所的门窗应向外开,主要出入口附近不应放置槽、罐、桶及其他容器等堆放场地,防止出入口堵塞。

3)车间(工段)涂装作业场所内带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工艺管道及其排风管道等必须可靠接地,并严禁乱接临时电气管线。涂漆作业车间应有两个出入口,且保持畅通。

4)涂装作业应在专门设置的房间或厂房内进行,或在指定的涂漆区内进行。

另外,不得在集会、教育、住宅等公共场所附近设立涂漆车间或工厂,但对以上公共场所进行装修需涂漆者除外。大型工件、设备(如机车车辆、客车、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的涂漆作业的整个厂房内都应划为涂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