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7  涂装作业场所采用什么措施通风?

12.3.17 涂装 作业场所采用什么措施通风?

涂装作业场所采用的通风措施是:(https://www.daowen.com)

1)涂装作业场所的全面通风的换气量是根据挥发的有害物质冲淡到允许浓度来进行计算的。对于设置烘干室或烘道等有余热散发的场所,还要检查为消除余热所需的通量。经检查对比后,选取采用较大的通风量。

2)为保证防火安全,在涂装作业场所的各个局部排风系统中,不允许连接成一个总的系统,也不允许将空气再循环。

3)手工刷漆所用有机溶剂涂料中,当含有烃的氯化物和甲醇时,除采用有效通风外,操作人员还应佩戴送风面罩。

4)在浸漆时,容量在0.5m3以下的浸漆槽应配备带盖的侧边排风罩,不工作时,用盖子盖起来。对容量超过0.5m3的浸漆槽,应采用配置局部排风的排风罩罩起来。通风装置与浸漆糟的工件传送装置联锁,工件传送装置停止后,通风装置继续运行几分钟。

5)喷涂室排出的空气必须经过水过滤器净化,除去其中悬浮漆粒。喷涂室的排风量,当操作人员在室外操作时,可按操作区进风口处吸气速度为0.7~0.8m/s计算。

6)对于静电喷涂室的排出空气量,可按静电喷涂室的进风口处的吸气速度为0.3~0.4m/s计算。此排风量应保证将有机溶剂蒸气冲淡到不超过爆炸浓度下限的20%,同时为保证静电喷漆工作区的气流速度不超过0.4m/s,则进风的风管布置应有条件限制,即风管口布量在与工件传送装置相垂直的喷涂室侧壁上,并均匀地分布。同时,在静电喷漆装置上应设有联锁装置,避免在通风系统停止运转时,喷涂系统与静电喷涂高压静电发生器接通。

7)对于未采用喷涂室的大型或重型产品,进行喷涂时,采用的通风装置应使空气由上而下地流动,通风量可采用扩大经验指标计算,根据此大型或重型产品外形的水平投影面积,与产品周围通道面积之和(通道宽度宜不小于1.2m)计算,此面积的每平方米的排风量为1800~2200m3/h,当所用涂料中含有铅化合物或芳香族烃的成分时,可取上限,含其他有机溶剂则取下限为宜。

8)当手工涂覆狭窄密闭空间内壁时,如机车车厢、槽车、大型汽车车厢,在这些狭窄密闭空间的上部至少应有两个开口(入孔),其中一个开口用以排风,另一个开口用以吸进洁净空气,开口的吸气速度不超过5~7m/s。同时,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送风面罩。

9)油漆配制都必须设置机械进排风系统。从上部区域排风,其排风量不得小于一次换气量。在非工作时间用开着的侧窗和天窗进行自然通风,如不能保证这个条件,必须用机械排风补偿。

10)一般烘干室或供道必须配置通风装置,以避免有害气体在烘干室或烘道内达到爆炸浓度范围。同时为了防止被有机溶剂蒸气污染的空气流入涂料作业场所,在烘干室或烘道与喷涂室之间,用传送装置相连的区段可设置排风罩。

11)对于用煤气加热的辐射烘干室,其排风装置应与煤气的供气和点火装置相联锁。

12)涂装作业场所建筑物与相邻生产车间相隔开的门斗,应当采用机械送风,其送风量不得少于5次换气,并不得少于200m3/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