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9  涂装施工注意事项

要点 9 涂装施工注意事项

(1)钢结构涂装时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除应符合涂料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产品说明书对涂装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未作规定时,环境温度宜为5~38℃,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5%;钢材表面温度应高于露点温度3℃,且钢材表面温度不应超过40℃。

2)被施工物体表面不得有凝露。

3)遇雨、雾、雪、强风天气时,应停止露天涂装。应避免在强烈阳光照射下施工。

4)涂装后4h内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淋雨和沙尘侵袭。

5)风力超过5级时,室外不宜进行喷涂作业

(2)涂料调制应搅拌均匀,随拌随用,不得随意添加稀释剂。

(3)不同涂层间的施工应有适当的重涂间隔时间。最大及最小重涂间隔时间应符合涂料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应超过最小重涂间隔再施工。超过最大重涂间隔时应按涂料说明书的指导进行施工。

(4)表面除锈处理与涂装的间隔时间宜在4h之内,当在车间内或湿度较低的晴天里作业时不应超过12h。

(5)工地焊接部位的焊缝两侧宜留出暂不涂装的区域,其应符合表5-4的规定。焊缝及焊缝两侧也可涂装不影响焊接质量的防腐涂料。

5-4 焊缝暂不涂装的区域 (单位: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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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设计要求或钢结构施工工艺要求禁止涂装的部位,为防止误涂,在涂装前必须进行遮蔽保护。如地脚螺栓和底板、高强度螺栓结合面、与混凝土紧贴或埋入的部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