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1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楼层标高确定

要点 1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楼层标高确定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楼层标高可采用相对标高或设计标高进行控制。

(1)当按设计标高进行控制时,每节钢柱的柱顶或梁的连接点标高,均以底层的标高为基点进行测量控制,同时也应考虑荷载使钢柱产生的压缩变形值和各节钢柱间焊接的收缩余量值。除设计要求外,一般不采用这种高度控制法。

(2)当按相对标高进行控制时,钢结构总高度的允许偏差是经计算确定的。计算时除应考虑荷载使钢柱产生的压缩变形值和各节钢柱间焊接的收缩余量外,尚应考虑逐节钢柱制作长度的允许偏差值。如无特殊要求,一般都采用相对标高进行控制安装。

(3)建筑物总高度的允许偏差和同一层内各节柱的柱顶高度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的有关规定。

(4)不论采用相对标高还是设计标高进行多层、高层钢结构安装,对同一层柱顶标高的差值均应控制在5mm以内,以避免柱顶高度偏差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