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鼓励和支持建筑总承包企业升级为工程总承包企业或与设计单位等组成联合体

2)鼓励和支持建筑总承包企业升级为工程总承包企业或与设计单位等组成联合体

2016年,住建部下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的文件,各地方政府应根据地方实际情况,率先推动装配式建筑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有了梧桐树,就会引来金凤凰”,有了市场,建筑总承包企业必然有内生动力升级为工程总承包企业或与设计单位等组成联合体。同时,政府应对建筑总承包企业收购、并购设计院及预制构件生产厂家等提供政策支持,不可在资质审批等环节为企业设置过多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