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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督检查预制构件的支撑,应满足下列要求:
1)必须根据设计图样要求的构件支撑位置与方式支撑堆放构件。如果设计图样没有给出要求,应当请设计单位补联系单。原则上,垫方垫块位置应与脱模、吊装时的吊点位置一致。
2)应合理设置垫块支撑点位置,确保预制构件存放稳定,支点宜与起吊点位置一致。
3)预制柱、梁等细长构件宜平放且用两条垫木支撑。
4)存放构件的垫方垫块要坚固。
5)预制构件多层叠放时,每层构件间的垫块应上下对齐;预制楼板、叠合板、阳台板和空调板等构件宜平放,叠放层数不宜超过6层,应由设计人根据构件的承载力计算确定,长期存放时,应采取措施控制预应力构件起拱值和叠合板翘曲变形。
6)当采取多点支垫时,一定要避免边缘支垫低于中间支垫,形成过长的悬臂,导致较大负弯矩产生裂缝。
7)预制内外墙板、挂板等构件垂直堆放宜采用专用支架直立存放,支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薄弱构件、构件薄弱部位和门窗洞口应采取防止变形开裂的临时加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