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建筑物所允许的土壤振动速度
建筑物所允许的土壤振动速度见表4-10。
表4-10 建筑物所允许的土壤振动速度

【提示】
Ⅱ——特别重要的工业建筑物;管道、大型车间厂房、井架、水塔(服务期20~30年);聚集人较多的民用建筑物;住房、电影院、文化宫等。
Ⅲ——面积不太大而高度不大于3层的工业和服务事业构造物;机械厂、压气机房、生活点等;聚集人不太多的民用建筑物;住房、商店、办公室等。
Ⅳ——有贵重机器和仪表的工业或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且它们的破坏不致于威胁人们的生活和健康,如仓库、运输补给站、自冷却和压气装置的厂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