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的分区及级配范围

砂的分区及级配范围

砂的分区及级配范围见表6-3。

6-3 砂的分区及级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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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1.表中除5mm、0.63mm、0.16mm筛孔外,其余各筛孔累计筛余允许超出分界线,但其总量不得大于5%。

2.I区砂宜提高砂率以配低流动性混凝土;Ⅱ区砂宜优先选用以配不同等级的混凝土;Ⅲ区砂宜适当降低砂率以保证混凝土的强度。

3.对于高强泵送混凝土用砂宜选用中砂,细度模数为2.6~2.9。2.5mm筛孔的累计筛余量不得大于15%,0.315mm筛孔的累计筛余量宜在85%~92%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