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4  立面图

3.7.4 立面图

立面图为平行于某一界立面的正投影图。立面图中不考虑因剖视所形成的空间距离叠合和围合断面体内容的表达。空间的每一段立面及转折都需要绘制,比例为1∶20、1∶30、1∶40等。

主要表达内容:

(1)表达出某界立面的可见装修内容和固定家具、灯具造型及其他。

(2)表达出施工所需的尺寸及标高。

(3)表达出节点剖切索引号、大样索引号。

(4)表达出装修材料的编号说明。

(5)表达出该立面的轴号、轴线尺寸。

(6)若没有单独的陈设立面图,则在本图上表达出活动家具、灯具和各饰品的立面造型(以虚线绘制主要可见轮廓线),并表达出这些内容的索引编号。

(7)表达出该立面的立面图号及图名。

(8)表达出家具、灯具、画框、摆件灯陈设品外轮廓形状(用虚线表示)。如图3-79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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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79 立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