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3  设置对象的捕捉方式

4.6.3 设置对象的捕捉方式

在实际绘图过程中,有时经常需要找到已有图形的特殊点,如圆心点、切点、中点、象限点等,这时可以启动对象捕捉功能。

对象捕捉与捕捉是有区别的,“对象捕捉”是把光标锁定在已有图形的特殊点上,它不是独立的命令,是在执行命令过程中结合使用的模式。而“捕捉”是将光标锁定在可见或不可见的栅格点上,是可以单独执行的命令。

在“草图设置”对话框中单击“对象捕捉”选项卡,分别勾选要设置的对象捕捉模式即可,如图4-72所示。

设置好捕捉选项后,在状态栏激活“对象捕捉”对话框978-7-111-51335-3-Chapter04-118.jpg,或按<F3>键,或者按<Ctrl+F>组合键即可在绘图过过程中启用捕捉功能。

启用对象捕捉后,将光标放在一个对象上,系统自动捕捉到对象上所有符合条件的几何特征点,并显示出相应的标记。如果光标放在捕捉点达3秒钟以上,则系统将显示捕捉的提示文字信息,如图4-73所示。

另外,按住<Ctrl>键或<Shift>键,并单击鼠标右键,将弹出对象捕捉快捷菜单,如图4-7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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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72 “对象捕捉”对话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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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73 捕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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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74 快捷菜单

提示

“捕捉自(F)”工具978-7-111-51335-3-Chapter04-122.jpg并不是对象捕捉模式,但它却经常与对象捕捉一起使用。在使用相对坐标指定下一个应用点时,“捕捉自”工具可以提示用户输入基点,并将该点作为临时参考点,这与通过输入前辍“@”使用最后一个点作为参考点类似。

执行“工具|选项”菜单命令,打开“选项”对话框,切换到“绘图”选项卡,即可进行对象捕捉的参数设置。如设置是否显示捕捉标记、自动捕捉标记框的大小和颜色、是否显示自动捕捉靶框等。如图4-75所示。

“自动捕捉设置”栏主要选项的含义如下:

◆“标记”复选框:当光标移到对象上或接近对象时,将显示对象捕捉位置。标记的形状取决于它所标记的捕捉。

◆“磁吸”复选框:吸引并将光标锁定到检测到的最接近的捕捉点。提供一个形象化设置,与捕捉栅格类似。

◆“显示自动捕捉工具提示”复选框:在光标位置用一个小标志指示正在捕捉对象的那一部分。

◆“显示自动捕捉靶框”复选框:围绕十字光标并定义从中计算哪个对象捕捉的区域。可以选择显示或不显示靶框,也可以改变靶框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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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75 自动捕捉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