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0.1 文字样式
在AutoCAD中创建文字对象时,文字对象的字体和外观都由与其关联的文字样式所决定。默认情况下,“Standard”文字样式是当前样式,用户也可根据需要创建新的文字样式。
创建文字样式命令主要有以下3种方式:
◆菜单栏:选择“格式|文字样式”命令;
◆面板:在“注释”选项卡的“文字”面板中单击右下角的“文字样式”按钮
,如图4-131所示;
◆命令行:在命令行中输入或动态输入“SYTLE”(快捷键“ST”)。

图4-131 “文字样式”按钮
执行上述命令之一后,系统将打开“文字样式”对话框,利用该对话框可以修改或创建文字样式,并设置文字的当前样式。图4-132所示为创建“图内说明”文字样式操作。

图4-132 创建文字样式
在“文字样式”对话框中,各选项的含义介绍如下:
◆“样式”列表框:显示了当前图形文件中所有定义的文字样式名称,默认文字样式为Standard。
◆“新建”按钮:单击该按钮打开“新建文字样式”对话框,在“样式名”文本框中输入新建文字样式名称后,再单击“确定”按钮,可以创建新的文字样式,新建的文字样式将显示在“样式”下拉列表框中。
提示
当用户需要将创建的文字样式名称进行重命名操作时,可以在“样式”列表框中选择该样式,并右击鼠标,从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重命名”命令,则此时的样式名称将呈可编辑状态,用户根据自己的需要输入新的样式名称即可,如图4-133所示。

图4-133 更名文字样式
◆“删除”按钮:单击该按钮可以删除某一已有的文字样式,但无法删除已经使用的文字样式、当前文字样式和默认的Standard样式。
◆“字体”选项栏:用于设置文字样式使用的字体和字高等属性。其中,“字体名”下拉列表框用于选择字体;“字体样式”下列表框用于选择字体格式,如斜体、粗体和常规字体等;勾选“使用大字体”复选框,“字体样式”下拉列表框变为“大字体”下拉列表框,用于选择大字体文件。
提示
AutoCAD提供了符合标注要求的字体形文件:gbenor.shx、gbeitc.shx和gbcbig.shx文件。其中,gbenor.shx和gbeitc.shx文件分别用于标注直体和斜体字母与数字;gbcbig.shx则用于标注中文。
◆“大小”选项栏:可以设置文字的高度。如果将文字的高度设为0,在使用TEXT(单行文字)命令标注文字时,命令行将显示“指定高度:”提示,要求指定文字的高度。如果在“高度”文本框中输入了文字高度,AutoCAD将按此高度标注文字,而不再提示指定高度。
◆“效果”选项栏:可以设置文字的颠倒、反向、垂直等显示效果。“宽度因子”用于设置字符间距,系统默认“宽度因子”为1,输入小于1的值将压缩文字,输入大于1的值则扩大文字。在“倾斜角度”文本框中可以设置文字的倾斜角度,角度为0°时不倾斜,角度为正值时向右倾斜,为负值时向左倾斜。文字的各种效果如图4-134所示。

图4-134 不同效果文字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