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及家属管理

(二)患者及家属 管理

1.门诊医师及预约台人员必须主动询问患者及家属有无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尤其是否有接触武汉及周边地区人员情况。遇有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预诊时记录患者及陪护人员体温、流行病学史、联系方式并签字。

2.如存在如下呼吸系统以外的病毒血症表现,也应提高警惕,及时报告:

(1)一般状况:乏力、精神差、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

(2)消化系统:如轻度纳差(少食、厌食)、恶心呕吐、腹泻等;

(3)神经系统:如头痛等;

(4)心血管系统:如心慌、胸闷等;(https://www.daowen.com)

(5)眼耳鼻喉方面:如结膜炎、咽痛、咽干等。

3.门诊诊间管理。如非必须,不建议陪同家属进入诊间;一人一诊间,患者入室前统一由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体温初测超过37.3℃,体温复测仍超过37.3℃,需立即拨打内线电话,呼叫专人按规定路线送至发热门诊排查。

4.给每位患者分发《告患者书》。对普通轻症患者或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加强宣教,建议尽量减少来院就诊次数及停留时间,以减少暴露风险,待疫情控制后预约门诊。

5.门诊唇腺活检治疗暂停开展,待疫情控制后再通知。正在使用生物制剂及靶向药物者尽可能做好个人防护,若出现发热、流涕、咳嗽等症状,建议停止或推迟注射。在疫情未控制前,对风湿病患者不建议选择生物制剂及靶向药物治疗。

6.药物临床研究受试者按药研办统一要求,非必须到院随访者,暂以电话完成随访,并征得患者同意留录音记录。必须来院随访者,按门诊病人要求,佩戴医用口罩,详细询问有无武汉及周边地区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接触史,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电话嘱咐所有参加研究的受试者无论出现何种不适,均及时联系研究医生,如实汇报情况,包括必须使用的其他药物。若有新型冠状病毒疑似感染或确诊病人,按要求就地治疗,并在24小时内及时向研究医生、主要研究者、CRC、伦理委员会报告。

7.本科危重患者,需风湿科副高以上主任确认病情并在神经内科正、副主任审核后收住入院;择期住院治疗者,可待疫情控制后入院。入院前再次完善流行病学调查,完成胸部CT检查、血常规、C反应蛋白等相关指标,排查可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后方可入院。

8.患者住院期间必须陪护者,需确认陪护者的流行病学资料,确保无来自武汉及周边地区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及家属的密切接触史。记录患者及陪护人员近期交通状况,及时查询相关数据。住院期间不得有其他家属探视。

9.住院后先安排单间入住。免疫病患者合并有呼吸道症状、发热、肺部阴影等临床表现,需及时与呼吸科联系,对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似特征的肺部表现者,结合流行病学资料做好鉴别诊断,及时向应急协调办公室汇报,请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对疑似患者派专人送发热门诊,同时对密切接触医护人员进行隔离观察。若2次阴性,调整床位。

10.如必须对疑似患者提供抢救性治疗,单独安排隔离间予以诊疗,诊疗及接触人员做好防护措施,穿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必要时穿一次性防护服),诊疗结束立即送患者至相关科室隔离治疗。诊疗间终末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