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工作人员管理
2026年09月22日
(一)医务
工作人员
管理
1.发热零报告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工勤人员、进修学习人员做好发热零报告,每日在上班前和下班后测量2次体温(如有不适症状,随时测量)。据实上报体温情况,如有异常体温,立即脱离工作环境,视情况予以医学干预,采取隔离措施。
2.个人防护要求:普通门诊当班医师进入科室诊疗区域必须穿着隔离衣,专家门诊当班医师必须戴医用外科口罩,必要时佩戴护目镜;外出会诊人员务必佩戴外科口罩;在特定诊疗过程中或进入工作区域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感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诊疗期间严禁陪同人员(包括本院非皮肤科工作人员)在无防护状态下进入诊疗区。
3.手卫生要求:严格执行手卫生,接触患者前后、诊疗前后均应及时洗手消毒(戴手套不能替代洗手)。
4.工作人员休息期间尽量以居家为主,特殊出行及时报备,必要时予以隔离观察。
5.疫情期间,科室所有进入武汉及周边地区及经过武汉及周边地区的工作人员(包括科聘人员、配合科室工作人员、进修医生、研究生、实习生)实时报备,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