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及家属管理

(二)患者及家属 管理

1.门诊医生和体温筛查人员必须主动询问患者及家属有无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尤其是否有接触武汉及周边地区人员情况。如存在以下呼吸系统以外的病毒血症表现,均应暂缓就诊和放射治疗:

(1)一般状况:乏力、精神差、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

(2)消化系统:如轻度纳差(少食、厌食)、恶心呕吐、腹泻等;

(3)神经系统:如头痛等;

(4)心血管系统方面:如心慌、胸闷等;(https://www.daowen.com)

(5)眼耳鼻喉方面:如结膜炎、咽痛、咽干等。

2.限制住院病区患者探视或陪护,以减少交叉感染。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家属在病区及放射治疗区域、院区进行治疗、检查时必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或达到防护要求的口罩。

3.所有门诊就诊和进行放疗的患者及陪同的家属,进入候诊和治疗区域必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有条件者佩戴外科口罩和医用防护口罩);对每日放疗的患者,建议尽量固定陪同人员;控制等候区患者数量,明确各患者治疗时间段,减少等待时间,避免人员聚集。

4.日常门诊放疗患者及相对固定陪护人除监测体温外,若治疗期间出现咳嗽、气急、相关消化道症状时,需及时告知放疗技术人员,立即与主管医师联系,排查患者症状是否与放疗无关;排查之后方能进行放疗。若门诊放疗患者放疗期间出现发热,与肿瘤感染无关,需要至发热门诊就诊,则立即暂停放疗,进入发热门诊就诊流程。

5.患者进入病区前统一由工作人员测量体温,额温初测超过37.3℃,体温计复测仍超过37.3℃,需立即暂停诊疗,送至发热门诊排查。

6.无症状或症状较轻的复查患者,建议选择当地复诊,特殊问题可与经治医生联系,尽量采取线上咨询的方式。

7.特殊情况暂时不能放疗的患者,与经治医生取得联系,另行安排治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