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工作人员管理

(一)医务 工作人员 管理

1.按院部要求执行发热零报告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工勤和进修学习人员、实习生做好发热零报告,每日在上班前和下班后测量2次体温(如有不适症状,随时测量),据实上报体温情况。发现监测对象体温异常,按规定的各类人员相关流程上报处理,如有疑问,联系应急协调办体温监测指导小组。

2.医务人员需要执行标准预防,采取飞沫隔离和接触隔离。所有医务人员进入病区从事诊疗活动期间均应佩戴医用口罩,必要时佩戴护目镜;当口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及时更换;在诊疗过程中,工作区域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感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诊疗期间严禁陪同人员在无防护状态下进入诊疗区(包括本院非本病区工作人员)。

3.医务人员手卫生:医务人员洗手方法严格按《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中规定的洗手与卫生手消毒指征进行洗手和/或卫生手消毒。如手部无可见污物,采用快速手消毒剂;如手上存在可见污物,采用皂液洗手后再进行手卫生消毒。严格按医院规定的“七步洗手法”执行。接触患者前后、诊疗前后均应及时洗手(戴手套不能替代洗手)。

4.工作人员休息期间尽量以居家为主,出现不适症状或接触武汉及周边地区人员应须及时报备并予以隔离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