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
2026年09月22日
(一)门诊
1.门诊医师及预约台人员必须主动询问患者及家属有无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尤其是否有接触武汉及周边地区人员情况。如存在如下呼吸系统之外的病毒血症表现,均应暂缓门诊诊疗:
(1)一般状况:如乏力、精神差、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
(2)消化系统:如轻度纳差(少食厌食)、恶心呕吐、腹泻等;
(3)神经系统:如头痛;
(4)心血管系统:如心慌、胸闷等;
(5)眼耳鼻喉方面:如结膜炎、咽痛、咽干等。
通过医院短信平台发送相关注意事项,存在上述情况不宜来院诊疗(紧急情况除外)。(https://www.daowen.com)
2.所有门诊患者及家属进入候诊区必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有条件者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不建议外来人员作为陪同家属。
3.患者入室前统一由工作人员测量体温,额温初测超过37.3℃,体温计复测仍超过37.3℃,须立即暂停门诊诊疗,送至发热门诊排查。
4.无症状或症状较轻的心脏病患者,建议其待疫情结束后择期预约住院。
5.如果患者需住院治疗,住院前常规做胸部CT平扫,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典型表现,送专科医治。
6.对临时取消诊查的患者,记录其联系方式,在疫情控制后另行预约安排。
7.住院患者手术前原则上不得有陪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