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及家属管理
2026年09月22日
(二)患者及家属
管理
1.门诊医师必须主动询问患者及家属有无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近期有无湖北省尤其是武汉市活动史等情况。如存在如下呼吸系统以外的病毒血症表现,均应暂缓门诊手术和住院治疗:
(1)一般状况:如乏力、精神差、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
(2)消化系统:如轻度纳差(少食厌食)、恶心呕吐、腹泻等;
(3)神经系统:如头痛;
(4)心血管系统:如心慌、胸闷等;
(5)眼耳鼻喉方面:如结膜炎、咽痛、咽干等。(https://www.daowen.com)
通过医院短信平台发送相关注意事项,存在上述情况不宜来院诊疗(紧急情况除外)。
2.入院或探视时,询问患者、家属、探访者,是否有疫情严重地区活动或与其人员接触史,观察其有无上呼吸道感染症状;所有住院患者及家属进入病房必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有条件者佩戴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不建议外来人员作为陪同家属。
3.患者入室前统一由工作人员测量体温,额温初测超过37.3℃,体温计复测仍超过37.3℃,须立即送至发热门诊排查;仔细询问患者及家属近期有无疫情严重地区活动或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并观察有无上呼吸道感染的症状、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如有发现及时送至发热门诊排查。
4.住院择期治疗者,可待疫情控制后择期入院。
5.对非急诊手术预约患者,记录其联系方式,在疫情控制后另行预约安排。
6.急诊患者和限期手术(烧伤创、感染、恶性肿瘤等),按疫情防控要求和流程,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实行手术。
7.有条件情况下,烧伤、急诊和限期手术患者最好单病室收治,出现发热时尽快明确发热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