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及家属管理
1.接诊住院患者时必须主动询问患者及家属有无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尤其是否有接触武汉及周边地区人员情况。如存在以下迹象:
(1)流行病学史:①14天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游史或居住史;②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③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2)临床表现:①发热;②具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影像学特征;③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有流行病学史中任意一条,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两条的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均应暂缓收治我科。(https://www.daowen.com)
通过医院短信平台发送相关注意事项,存在上述情况不宜来院诊疗(紧急情况除外)。
2.所有患者及家属进入病房区域必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有条件者佩戴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至多允许一名相对固定家属陪同,特殊时期,尽量减少来院探视,以免交叉感染。
3.患者入室前统一由工作人员测量体温,额温初测超过37.3℃,体温计复测仍超过37.3℃,立即送至发热门诊排查。
4.住院患者不得请假离开医院,已经请假回去的病人,回院后不得再请假离院。个别患者不听劝阻的,给予出院处理,请患者签字自行承担后果。
5.建议住院择期治疗者,可待疫情控制后择期入院。
6.严格把控疫情防控期间内镜准入适应证,对于确需尽快行消化内镜诊疗者,在消化内镜诊疗常规术前检查基础上,须结合病史及胸部CT检查结果,初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推荐3日内以胸部CT结果为依据,有条件的机构最好参考当日结果。对于所有在疫情期间接受内镜诊疗的患者,在术后2周内间断追踪随访其健康状况,若出现确诊患者或高度疑似患者,第一时间查询该患者在内镜诊疗过程中接触的所有人员,并对接触人员以适当方式进行隔离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