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散光后必须立即配镜吗

47.发现散光后必须立即配镜吗

通常我们所说的散光是指规则散光。规则散光是眼睛的一种不正常屈光状态,主要与角膜的弧度有关。规则散光患者看东西时会较难看清细微的景物。而不规则散光成像则更不清晰,往往需要进行激光手术或配戴硬性角膜接触镜进行矫治。如果近视散光在50度以下、轴向在180度,远视散光在50度以下、轴向在90度一般不会影响视力,可以不矫正。但如果患者产生了视疲劳或视力受影响时,即使散光度数低,也应及早配镜矫正。中度以下散光一般可以矫正到正常,而高度散光则较难矫正到良好的效果。特别是高度远视散光,看远和看近都不能依赖调节看清物体,若在幼儿期不尽早矫正,视功能发育就会受到一定抑制,待到长大后再矫正时,矫正视力会不理想,往往形成中度弱视。高度近视散光则好一些,虽然看远不清楚,但看近还稍好,视功能还可得到一定锻炼而不至于完全受到抑制,矫正视力通常比高度远视散光要好,但也需尽早配镜矫正。无论何种高度散光,矫正越早,效果越好。因为矫正早不仅能促进视功能的发育,而且物体变形和空间定位的误差反应要小,患者能承受的范围也大。在不影响视力或消除症状的情况下,散光宜作低度矫正,尤其是散光度数较高、轴向不在正轴径间者,矫正应有所保留,充分矫正将会使患者感到物像的大小和形状非本来面貌,这样会造成空间定位的误差。此外,还需从低度数配起,逐渐适应后,3个月到半年需重新验光配镜。(https://www.daowen.com)

(朱 煌 朱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