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解读

4.2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解读

在《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对城市建设用地进行了综合评价和规划。其中,居住用地布局规划是总体规划的重点之一,其地点一般选择在交通方便、环境条件较好、与工业用地相距一定距离的地区内。

中心城区以主城区及其周边地区、东部新城构成“双心结构”。主城区及其周边地区——中山的主要中心,以行政、商贸、居住、物流等为主要职能;东部新城以高新技术研发、制造、科研教育、居住职能为主,将被培育成为中山城市的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