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源、水厂的选址建设要满足《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2003)的抗震要求。
2)供水系统中重要建(构)筑物的建设要符合《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的抗震设防要求,同时在水质净化构筑物的各个单元之间尽量设置联通超越管道。
3)给水主干管网敷设时要避开抗震不利地段。
4)给水管网要呈环状;管材采用钢管、铸铁管、预应力混凝土管,采用钢管时,应注意做好防腐处理;管道接口要采用胶圈填料的柔性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