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2 建筑立面图的图示内容及画法要求

9.4.2 建筑立面图的图示内容及画法要求

1)比例

立面图的比例通常采用与平面图相同的比例。

2)定位轴线

一般立面图只画出两端的轴线及编号,以便与平面图对照。

3)图线

为了加强立面图的表达效果,使建筑物的轮廓突出、层次分明,通常选用的线型如下:最外轮廓线(外墙或外包络线)画粗实线(b),其他外墙线画中粗线(0.7b),室外地坪线用加粗线(1.4b)表示,所有突出部位如阳台、雨篷、线脚、门窗洞等画中实线(0.5b),其他部分画细实线(0.25b)。(本图采用简易画法:主要轮廓线用粗线,其他用细线,地坪线仍然用加粗线表示)。

4)投影要求

建筑立面图中只画投影方向可见的部分,不可见部分一律不表示。

5)图例

由于比例较小,按投影很难将所有细部表达清楚,如门、窗等都是用图例来绘制的,且只画出主要轮廓线及分格线,注意门窗框用双线画。

6)尺寸标注

高度尺寸用标高的形式标注,主要包括建筑物室内外地坪,出入口地面、窗台、门窗洞顶部、檐口、阳台底部、女儿墙压顶及水箱顶部等处的标高。各标高注写在立面图的左侧或右侧且排列整齐。

7)其他标注

房屋外墙面的各部分装饰材料、做法、色彩等用文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