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关于请令苏鲁豫支队到陇海路南活动致中共中央书记处电
(1939年1月17日)
书记处:
一、苏皖〔鲁〕豫支队(六八五团)在丰、沛[1]地域活动,如无大发展,即令其过陇海路南与彭雪枫会合,以便交换知识干部,并成为皆〔该〕地主力。
二、彭雪枫已有两个足团,再加西华、杞县部队即可成立四个团。
三、魏遭璂[2]近与彭雪枫表示极好,要求改编旧〔归〕新四军,并要求派干部,已在其部队中进行政治工作与发展组织。
四、该地干部甚为缺乏,特别团、营两级干部。中央前允派给我们三百个干部,请即派来。
五、给雪枫干部,经西安来洛阳前去,或经河北、山东前去,请稼蔷[3]同志从速决定。(https://www.daowen.com)
胡服
17日
【注释】
[1]丰、沛,指江苏省丰县、沛县。
[2]魏遭璂,似指魏凤楼。
[3]稼蔷,指王稼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