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抽样和判定规则

7.3抽样和判定规则

7.3.1样本从出厂检验合格品中随机抽取。

7.3.2做产品型式检验的样件和产品质量定期检验的样件不得少于3件。检验用的样本按年产量50件检验3件的比例抽取,年产量低于50件按3件抽取。

7.3.3进行检验的3件样本中,如有1件不合格,应在原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本进行试验,仍出现不合格则抽查批检验不合格。(https://www.daowen.com)

7.3.4进行检验的3件样本中,如有2件不合格,则抽查批检验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