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康复的国内外进展

二、 社区康复的国内外进展

社区康复是一门新的学科,是近20年才兴起的康复事业。随着世界康复医学的发展,WHO经调查发现,障碍者人数约占全世界总人数的7%~10%,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障碍者,绝大多数(98%)得不到康复服务,为了改变这种落后的局面,WHO于1976年向世界各国发出倡议:建议各国通过社区康复为障碍者提供最基木的康复训练与服务,改变那种以院所为基地,以在医院治病为主的传统康复模式,把社区康复作为基层初级卫生保健的组成方式,在社区的层次上,为康复提供人力、技术,为社区居民提供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等最基本的服务。

1979年,WHO规定了社区康复的基本模式,由E.Helander博士起草了《在社区训练残疾人》手册,在博茨瓦纳首先使用此手册,开始了社区康复的试点工作

1980年,该手册作为社区康复的指导书籍,正式定稿、出版。从此先后在博茨瓦纳、缅甸、印度、墨西哥、尼日利亚、巴基斯坦、菲律宾、斯里兰卡等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康复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劳工组织,在联合国发展总署的牵头下,拟定了备忘录支持社区康复工作,要在全世界开展社区康复工作。

我国是从1986年开始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的,卫生部(现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部署社区康复的试点工作,民政部在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乡村,结合基层社会保障网络的建立,开展社区康复试点的建设计划,相继建立起社区工作三级工作网络,培训基层康复员,举办小型社区康复站,建立家庭康复病床,在社区的层次上开展了对脑瘫等疾病的康复工作。

在全国开展社区康复最早的是中山医科大学,在卓大宏教授领导下,按照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在社区训练残疾人》手册的要求,于1986年3月在广州市金花街开始了社区康复试点工作,填补了国内空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经验。

1986年8月,WHO为培养中国卫生管理人员,进一步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在香港和菲律宾专门举办了以社区康复为主要内容的研讨会,培训了中国的卫生与康复人员。

1986年10月,中山医科大学受卫生部的委托,在WHO的支持下,举办了第一期全国社区康复学习班,为全国培养了第一批从事社区康复工作的骨干人员。从此以中山医科大学所在地广东为中心,逐渐向吉林、山东、内蒙古、浙江、辽宁、北京、上海等省、市、自治区发展。

1986年11月,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在北京召开了社区康复研讨会,提出开展社区康复工作的建议。

1986年11月,社区康复工作研讨会在重庆召开,初步总结了开展社区康复工作的经验。

1988年5月,卫生部在山东举办了一期社区康复学习班,为全国培训了社区康复人才。

我国的社区康复不仅得到了WHO的支持,还有其他国际合作。1988年6月,我国派代表参加了WHO亚太地区专家工作组关于社区康复工作的研讨会。

1988年,得到了世界银行贷款,在陕西、江西、浙江开展社区康复工作。

1988年9月,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支持下,北京社区康复中心正式成立,在为障碍者提供良好的综合服务、促进中国的社区康复发展方面起到了推动与领导作用。

到1988年9月,据不完全统计,社区康复试点已遍及全国各地,从广州的金花街,到长春的宽街、沈阳皇姑区、杭州小营区等地,社区康复工作开展得红红火火。

1990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我国又开展了为期4年的残疾儿童社区康复合作项目。国际上的支援,国内卫生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领导,巨大的社会影响与效益,使我国的社区康复工作向着多层次、多领域、多种方式展开,使社区康复工作更加有组织、有系统,沿着标准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