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 设计标准
2025年09月26日
4.4.1 设计标准
数据中心柴油发电机组系统的设计规范主要参照如下标准:
(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08)。
(2)《自动化柴油发电机组分级要求》(GB/T 4712-2008)。
(3)《工频柴油发电机组通用技术条件》(GB 2820-1997)。
(4)《自动化内燃机电站通用技术条件》(GB/T 12786-2006)。
(5)《通信专用柴油发电机组技术要求》(YD/T 502-2000)。
(6)《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62-2015)。
在GB 50174-2008的“8.1供配电”中,从8.1.12到8 1.15对柴油发电机的使用特性规定明确,包括“A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配置后备柴油发电机系统”,“当市电发生故障时,后备柴油发电机应能承担全部负荷的需要”,“并列运行的柴油发电机,应具备自动和手动并网功能”等。对于机组本身的详细要求,可见GB 4712-2008、GB2820-1997和其他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作为数据中心用柴油发电机组,应该达到通信用柴油发电机组GB2820-97中G3或G4级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