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集中隔离

3.集中隔离

集中隔离的要求如下:

(1)集中隔离点配备医护及相关专业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是对集中医学观察隔离人员进行体温监测、症状观察,以及宣教、流行病学调查、指导消毒等。

(2)集中隔离点要准备足够的消毒剂和相应的消毒器械。消毒剂包括:免洗手消毒剂、含氯(溴)消毒剂、过氧化氢或二氧化氯、1%过氧化氢湿巾或75%的乙醇棉球等。消毒器械包括:储压式手动或蓄电池常量喷雾器、电动或蓄电池超低容量喷雾器等。

(3)消毒。集中医学观察对象进入隔离房间后,工作人员对移送医学观察人员的通道及可能接触的门把手等各类物体表面进行一次终末消毒,可用 1%过氧化氢或 500 mg/L 含氯(溴)消毒液进行喷雾或擦拭消毒。按规定开展日常消毒工作,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消毒方法按照《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中的消毒规定执行。

(4)隔离区个人防护。

① 个人防护用品,包括:一次性帽子、一次性外科口罩(带鼻夹)、医用防护口罩、一般隔离衣、医用防护服、护目镜、乳胶或橡胶手套、一次性鞋套等。在接收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前对进驻的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进行个人防护的培训。(https://www.daowen.com)

② 在测量体温、诊疗时一般应用微信、电话等多媒体形式进行,以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对于房间的清洁消毒或收集餐后餐具及剩余饭菜等活动中,工作人员应事先穿戴一次性帽子、一次性外科口罩(带鼻夹)、一般隔离衣、乳胶或橡胶手套、一次性鞋套。

③ 在医护办公室设有台面或橱柜,存放个人防护用品和免洗手消毒剂,必要时还要放置消毒盆或桶,用于护目镜的消毒;在办公室外特定区域还应设有垃圾箱(桶),内放医疗废物垃圾袋。个人防护用品的穿戴需在办公室进行。脱卸在特定区域进行,脱卸的个人防护用品应放入医疗废物垃圾袋内,双层扎紧作为医疗废物处置。

(5)手卫生。工作人员应教育集中医学观察对象勤洗手。工作人员在每次操作活动前后,也应进行洗手和手消毒;饮食前需洗手,以防止自身的感染。如果双手看起来干净,可以使用含乙醇的液体消毒剂来消毒(在室内使用时一定要远离火源);如果手不干净,则需要使用肥皂和流水清洁,之后最好使用一次性的纸巾擦干双手。

(6)异常情况的处置。医护人员判定属于疑似病例情况,应立即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7)集中医学观察对象结束后的终末消毒。所有集中医学观察对象解除医学观察后,应对集中隔离点进行一次终末消毒。可采用喷雾或擦拭消毒,具体方法和浓度参照日常消毒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