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点14  动力蓄电池使用注意事项

鉴定点 14 动力蓄电池使用注意事项

问:使用动力蓄电池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动力蓄电池工作温度为-20~45℃。不允许车辆在45℃以上的环境中停放超过8h;不允许车辆在-20℃以下的环境中停放超过12h。如果超过车辆存放环境的最大限度,会直接影响车辆的使用性能和动力蓄电池的使用寿命。

不允许车辆停放于有高温热源的场所。

2)车辆需要保持干燥,避免长时间在潮湿环境下停放,如积水的停车场所等。若车辆浸水或涉水(涉水深度超过120mm),则应置于干燥的地方停放。

3)尽量采用车载充电器对车辆进行充电,应避免对蓄电池包频繁进行快充,因为快充对蓄电池包的寿命影响较大,快充次数每周不应超过2次。

4)每个月至少对车辆进行一次均衡充电,慢充8h,以保证动力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在明确长时间不使用(超过3个月)时,确保动力蓄电池电量在50%(仪表电量显示3格位置)左右进行存放;不允许车辆在动力蓄电池电量为10%(一边电量显示为零)的情况下停放超过7天。

注意:蓄电池管理系统会监控动力蓄电池的状态。当检测到一段时间内动力蓄电池没有进行过均衡充电记录时,显示屏上会出现“请慢充电至少8h以均衡保养动力蓄电池”的警告信息,此时,用户必须对其进行慢速充电作业。

5)由于动力蓄电池处于汽车底盘位置,容易刮擦、碰撞,因此在非正常路面上行驶后,需及时检查动力蓄电池是否变形、外壳是否有裂纹等情况。

6)如果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意外碰撞、刮擦和托底等情况,需及时检查动力蓄电池是否变形、外壳是否有裂纹等。如果事故严重,则需将车拖回修理厂检查。

7)车辆出现严重事故后,车内人员应尽快离开车辆,并马上联系当地授权售后服务中心处置。

8)如果因事故而使车身受损,需要修复或涂装时,为避免动力蓄电池被人为损坏或起火,必须在卸除动力蓄电池之后进行相关作业。

注意:严禁非授权维修人员拆装动力蓄电池及相关部件。